skyhood 发表于 2006-8-24 09:52

北京车辆登记启用实名制 交管局称便于追逃

  新京报讯(记者王姝) 昨日,市交管局发布车辆登记实名制公告:全市所有利用他人身份证明登记的车主,限期三月内,过户至本人名下,否则,其车辆将成“黑户”。

  在通告中,市交管局写明:凡租用、借用他人身份证明,办理机动车登记的车辆所有人,自即日起三月内,需自行与车辆登记人联系,然后到车管所办理转移登记过户。

  车主信息不符处罚受困

  据介绍,三个月后,市交管局将普查全市机动车登记信息,只要查出租用、借用他人身份证明、办理机动车登记者,将依据《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三条,撤销其机动车登记。

  据了解,在去年年初“在京外地人购车禁止上京牌”禁令解封之前,在京外地人购车上牌一直受限,因无法获得合法“车户口”,外地人拥有私家车的梦想,都通过套取北京人身份,借用、租用北京人身份证明才实现。

  去年7月,市交管局启动“非现场处罚邮寄告知”措施,每月根据车主登记的联系方法,邮寄非现场处罚书面告知书,但每月都有不少告知书被原封退回。据介绍,被退回的主要原因就是名实不符,登记车主与实际车主不符。

  限期过户有利于追逃

  市交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车辆登记实名制、要求“背车族”限期过户,这一措施可达到两大效果:便于追逃,有利于破获肇事逃逸案件;便于执法,车主可及时获知超速等违法情况,立即改正。不会导致同类非现场违法行为屡次发生。

  在外企工作的张小姐是黑龙江人,三年前借用北京同事身份证,买了一部车。她说,虽然去年年初,就可以办理车辆过户手续,但是,该北京同事前年就已出国,近两年一直没有联系。“想找到她,挺困难,也太麻烦。对于我这种情况,无法找到原登记人的,车管部门是否应该有变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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