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推销“投资50万美元”移民美国
新京报 2010年07月20日据称,根据当地移民法规,可通过投资人合资成立合伙公司投入一风电项目来实现
本报讯 (记者沈玮青)“投资50万美元,全家快速获绿卡!”7月18日在北京举办的一场美国投资移民项目官方说明会上,诱人的广告吸引了大批听众。
美投资移民政策EB-5多次“降低标准”
在18日的说明会上,主办方某移民中介机构介绍了这种“简便快速”的投资移民方法。他们在美国选定了一个投资区域———位于美国中北部的南达科他州,通过成立一个“有限合伙事业公司”将所有投资人的资金募集起来,共同投入到该州正在运作的一个风电项目中。
这种投资方式的法律依据源于《美国新移民法》中职业移民项的第五类移民法案(简称EB-5)。根据“EB-5”,外国申请人可以通过在美国最低投资50万美元的方式给自己、配偶和未满21岁的子女申请绿卡(永久居民身份),并能在申请数月之后,举家迁移美国。
据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官方网站上的介绍,“EB-5”于1990年推出,法案规定,只要投资者选择美国任何地方投资100万美元以上设立企业,并创造10个就业机会,就能核发两年有条件移民签证;若两年后该投资仍在正常运转并保证10个就业名额,则投资者可获得正式美国永久居留权。
1992年美国政府对EB-5投资方案进行了修正,规定如果申请者投资于美国政府核准的“区域中心”,则移民申请的投资额降到不低于50万美元。
2002年该法案再次修改,申请人可以不直接参与公司运作,但是至少以“有限合伙人”的身份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而且投资人还具有“间接”创造10个就业机会的弹性资格。目前,这一法案的有效期至2012年9月30日。
所谓“区域中心”,是指国家认可的低就业地区,或是某些特定的农村地区。美国政府为了吸引国外资金集中投资,特别规划核准了这些地区。从USCIS的网站上来看,目前美国有32个州划有这种“区域中心”,南达科他州是其中之一。
投资失败将无法获永久绿卡
据悉,近几年,随着中国富裕阶层人数的增长,通过“EB-5”移民美国的需求也越来越多。EB-5类别的移民每年大约有1万个绿卡名额,其中3000个名额预留给投资在区域中心的投资人。据美国国务院发布的数据,在2009财政年度,通过EB-5获得签证的人数从上一财年的1443人骤增至4218人。其中,来自中国的投资移民人数增长最为迅猛,多达1979人。
目前在中国,有多家移民中介机构都在运作“EB-5”移民项目,所涉及的“区域中心”大多位于加利福尼亚州、宾夕法尼亚州等。除了50万美元的投资外,包括律师费、申请费、签证费、中介费在内的全套程序办下来大约还需要40万元人民币,最快约8-10个月内就能到美国落户。
不过,在申请人投资两年之后,美移民局将对其投资项目进行考察,考察合格者方能将临时绿卡转为永久绿卡。倘若投资人在这两年中投资失败,或者投资的项目运作情况不符合移民局的规定,就可能丧失永久居留权身份。根据美国法律规定,既然是投资移民,就要承担投资的风险,如果申请人认为自己拿钱一定能“买到”绿卡,最后的结果往往是“拒签”。 o ,明白了,中个500万大奖刚好办个美国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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