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万人的名字
5万人的名字吉姆•佛雷10岁那年,父亲就意外丧生,留下他和母亲及另外两个弟弟。由于家境贫寒,他不得不很早就辍学,到砖厂打工赚钱贴补家用。他虽然学历有限,却凭着爱尔兰人特有的热情和坦率,处处受人欢迎,进而转入政坛。他连高中都没读过,但在他46岁那年就已有四所大学颁给他荣誉学位,并且高居民主党要职,最后还担任邮政首长之职。有一次有记者问起他成功的秘诀,他说:“辛勤工作,就这么简单。”记者有些疑惑:“你别开玩笑了!” 他反问道:“那你认为我成功的原因是什么?”
记者说:“听说你可以一字不差地叫出1万个朋友的名字。”
“不,你错了!”他立即回答道,“我能叫得出名字的人,少说也有5万人。”
这就是吉姆•佛雷的过人之处。每当他刚认识一个人时,他定会先弄清他的全名、他的家庭状况、他所从事的工作,以及他的政治立场,然后据此先对他建立一个概略的印象。当他下一次再见到这个人时,不管隔了多少年,他一定仍能迎上前去在他肩上拍拍,嘘寒问暖一番,或者问问他的老婆孩子,或是问问他最近的工作情形。有这份能耐,也难怪别人会觉得他平易近人,和善可亲。吉姆很早就已发现,牢记别人的名字,并正确无误地唤出来,对任何人来说,是一种尊重、友善的表现。
要想让自己在工作和生活中大受欢迎,想要获得尊重,必先尊重别人! 一个人能记住5万人的名字,不 是常人所为···· 这个确实相当以及十分的强悍 记忆力应当是有强弱的吧,如果是记忆力差的人,记不住别人的名字,或者是记不住太多人的名字,那就说他是不尊重人的话,这也很冤的。:cry 呵呵,这样想吧,成功的路有千万条,吉姆用适合他的方法走上了一条成功之路。
但,确实记住别人的名字,是礼貌,是尊重。 我连初中同学的名字多记不全了~~汗颜啊 有道理,要记住别人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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