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所
发表于 2010-2-26 18:40
先顶了,不错
ctt1123
发表于 2010-3-20 13:59
:loveliness:
刘欣雨
发表于 2010-12-14 08:15
很早就听说了,不管是不是,假装是,当作是,你就是,希望所有幸福的人,让爱包围一辈子。。。
轻舞飞扬
发表于 2011-2-17 20:56
试过了还真是活了快要半辈子还没发现这个理
荷塘秋雨
发表于 2011-7-25 16:13
试了一下,的确分不开。呵呵。
不过,这是大多数人的反应,很多人的无名指都很笨的,灵活度很差。
哭泣的鱼
发表于 2012-10-15 10:51
尝试一下,确实如此
雨点
发表于 2013-1-4 11:21
我戴在左手的中指上(无名指太小会掉)
我家那位戴在右手的中指上(具体原因不明)
;P;P;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