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股份村”的清风
本帖最后由 阿卢 于 2009-12-25 14:34 编辑来自“股份村”的清风
———看爵溪街道农村经济股份制改革
2003年,爵溪街道开始逐步在爵溪农村、渔村、甸平山和南韭山等村实行农村经济股份制改革,成立股份经济合作社。7年过去了,改革的成效究竟如何?尤其是对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有怎样的启迪?记者带着这些疑问来到爵溪,耳闻目睹了“股份制”带来的喜人变化。
8489名村民变股东
在爵溪渔村,村党支部书记、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长郑建范拿出一本印有“股权证” 字样的绿色小本子给记者看,“不要小看这张小小的股权证,它让村民保持了关注参与村集体经济发展的热情,而且更好地改善村民的生活,提高村民的福利。”郑书记一谈起村级集体资产股份化,便深感自豪地说:“这条路走对了。”
7年前,随着当地工业经济的迅猛发展,爵溪农、渔村的村办企业和厂房租赁业表面看上去红红火火,但却隐藏着大量应收款拖欠等集体资产流失问题。尤其是产业转移使村民上岸成为“失渔”渔民,大伙眼睛紧盯着不断升值而实际上却很难从中得益的村级集体资产,心里其实很不踏实:村集体资产如何体现“村民共有”?这往后,基本生活如何得到保障?一时间,对集体资产如何处置,成了爵溪农渔村村民最为关心的热点问题。这种状况的存在造成了大量信访事件的发生,影响了社会稳定和农村经济发展。爵溪农、渔村的村干部与村民经过多次讨论,决定进行集体资产股份化改革的大胆尝试。
2003年1月,爵溪农村把集体资产以股权来量化,按照土地股60%、人口股40%的比例确定,共设股份35165股,该村的4226名村民成了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股东,并发放了《股权证》,爵溪农村经济合作社正式改制为股份经济合作社。于是,一个产权明晰、综合经营、民主管理、合理分配的新型经济组织,爵溪街道乃至全县的第一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农村股份制经济实体就这样诞生了。
随后,爵溪渔村的股权分配按劳力股70%、人口股30%的比例确定,共设21200股,明确了村民在股份经济合作社所有者权益中所占的份额。又一个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宣告成立。紧接着,甸平山村和南韭山村也相继成立了股份经济合作社。至此,爵溪街道这4个村的8489名村民一夜之间成了股东。
股份经济合作社成立后,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积极引导合作社走向规范化的健康发展道路,各村着力做好资产的增值经营文章,“三资”管理日趋规范。爵溪渔村利用村筹资建起了近万平方米的经营性大楼“渔村大厦”,各村利用村集体闲置资金,建起了街面房和新的厂房,发展租赁业,资金积累迅速增长。仅仅7年时间,爵溪渔村扣除分红和所发放的福利,集体存款余额从原先的20万元增加到今年的近600万元;爵溪农村当时的2700万元所有者权益已经发展到现在的超亿元,投资建造了街面房和标准厂房3万平方米,催回应收款600余万元,股东的实惠也逐年递增。爵溪渔村建造安居房80套,解决了部分村民的住房难问题;爵溪农村为住房困难户建起了50套解困房,并连续7年进行股权分红,每股60元,年发放红利212余万元,发放给老年人的养老金如今最高已经达到每月250元。资产股份化让村民尝到了甜头。
村务管理告别“说了算”
原先的经济合作社变身为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后,无论是干部还是村民,大家都对村集体经济管理的新模式予以肯定,说:“现在村里的经济管理的确是民主了。”
根据章程,这些股份经济合作社建立了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落实资产的所有权、决策权、经营权和监督权之间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运行机制。合作社采取会议协商、制度管理的集体领导方式,做到办事公开、公平。董事会每季度都上墙公布收支情况,并规定收支情况须经监事会审核、监事会主任签名后才能公布。
在农村,村里办事习惯上是村干部“说了算”,关乎村民利益的建设项目、资金使用、土地征拨、计划生育、宅基地审批等大事,村民的话语权、建议权、决策权、监督权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和保障。如今,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中,股东代表大会是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是股东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和日常工作机构,接受全体股东的民主监督。监事会负责监督董事会履行职责的情况。特别重大事项则将两委(两会)会议结合股东大会,最后由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从而形成了“权由民选,权由民察”的良性运行机制。
前不久,爵溪渔村因为一个旅游开发项目,涉及到征地补偿方案的确定,这是一个关乎上亿元补偿费的大事。在股东代表大会上,村民们成了“主人翁”,对方案进行了反复酝酿、讨论。最后,全票通过了方案,并顺利签订了协议。一位村民说:“如果这是仅凭几个村干部‘说了算’,就不见得会这么顺利。”一位见证了这次股东大会全过程的“嘉宾”感慨地说:“这么大的一件事,想不到会场气氛这么民主和谐,想不到办事效率这么高。”
在爵溪街道的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村务公开制度也显得不一般。他们每季度公开一次村务和财务,有完善的村务(财务)公开监督小组,一季度召开一次由党员代表和群众代表参加的交流会,广泛听取和征求群众意见。在公开内容上,全部公开与点题公开相结合。在公开时间上,定期公开与重大事项随时公开相结合。在公开程序上,由随意操作向有序公开转变。
“股份村”的一位股东说:“在我们这里,民主不是挂在墙上、写在纸上、说在嘴上的,而是能让我们亲身参与和切身感受到的。”
“铁规矩”撑起“硬脊梁”
“村民变股东,明晰了集体产权,实际上每一个村民都成了监督者。而真正要让我们村干部‘脊梁’挺起来,关键还是要有一套‘铁规矩’。”爵溪农村党支部书记、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长周胜利深有感慨地说。
由此,爵溪街道对各股份经济合作社建立了一套严明的财务管理的“铁规矩”。出台了《爵溪街道股份经济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爵溪街道股份经济合作社会计岗位责任制度》、《爵溪街道股份经济合作社出纳岗位责任制度》等,对财务流程进行规范,明确村级货币资金管理、财产物资管理等办法。推行村级会计代理制度,建立村级财务内审制度。从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对村级财务管理实行监控,确保村民对村集体经济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让老百姓真正成为集体经济的主人。在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长管事不管钱,村干部办事不存备用金,不同的印鉴分人保管,而且,村主要干部不参与工程承包。严格的管理和监督,让村财务从“雾里看花”到阳光下操作,村财务的“放羊式”管理在这里不见踪影。
日前,记者来到爵溪渔村,记者翻看了该村今年7至9月份财务公开明细表,装订整齐、规范。表内数百个收支项目一一列出,大到28万元,小到20元的收支都记载得清清楚楚。副董事长郑惠良介绍说,在公开时,每一笔账目都会附上原始的正规发票,不会出现一张“白条子”。拒绝“白条子”和不合理开支也是股份经济合作社财务管理的一条“铁规矩”。村里哪怕买了一支几元钱的笔,在哪一家店里买的,也都会有原始凭据。曾经,一个村民带着不信任的目光参与了一次查账,结果让他心服口服。他说:“村里账街道管,账目清爽,而且还有监事会内审,村干部做手脚蛮难了。好!”一个“好”字,是群众对村财务规范化管理的最高奖赏。
在这份财务明细表上,记者细细找寻,结果并没有发现招待费一项。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监事会主任周金林介绍说:“几年来,我们的村务招待费几乎都为‘零’。”据了解,在爵溪,其他的几个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也几近“零招待”。像爵溪渔村这样集体经济实力比较雄厚的村子,真的能实现“零招待”吗?
励大恩是街道指定的爵溪渔村联村干部。前往村里办事情,他都不会让村里请吃。他说:“街道与渔村近在咫尺,不能因为一顿饭,让群众有误会。”每逢就餐时间,他都雷打不动赶回街道的食堂。该村的一位村干部则实话实说:“零招待不是说不招待,我自己做着企业,对村里有必要的话,我就自己拿出来贴进去。这样,村里的矛盾也会减少许多。”像这样“以私贴公”的村干部,不仅在爵溪渔村,而且在其他村也不是少数。爵溪农村在实施解困房工程时,村主要干部跑项目中的差旅费等都是自掏腰包,仅有的一笔入账费用为宴请设计人员的20余元快餐费。
此外,每到年底的干部述职述廉制度也是股份经济合作社的一项“铁规矩”。届时,村支书、董事长、监事主任按照年初在《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上作出的承诺,监督小组、党员代表和群众代表等将面对面进行评议和考核并提出质询。
7年的实践,从初创到逐步规范完善,爵溪走出了一条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新路。7年来,尽管这4个村历史遗留问题多、情况远比其他村复杂,但由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规范化的运作方式,很少出现越级访、集体访、恶性访事件,村干部违法违纪现象也鲜有发生。爵溪街道的维稳与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多次得到市县领导和有关部门的肯定。老百姓肯定地说:“如今的村干部决策好,代表表决好,村民理解好。这主要靠的是一套好制度,靠的是上下合力,监管落实到位。【来源:《今日象山》 记者 何幼松 】
董事长是村支书? 村干部决策好,代表表决好,村民理解好。社会主义好! 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办得好坏的关键是村集体经济实力,没有经济实力的经济合作社就没有凝聚力和号召力。 既然什么都好那就全县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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