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泡 发表于 2009-11-17 09:28

原帖由 老丹 于 2009-11-17 08:50 发表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虽然没加入上海群,但泡大的帖是一定要支持的!:s2
谢谢老丹大哥:s2

不倒翁 发表于 2009-11-17 11:39

海帅是偶们群的“海青天”,在他和大家的努力下,偶们群文明聊天,不说粗话脏话。:s5

翁泡 发表于 2009-11-17 12:20

当然其中也离不开不姐的努力和付出:s2 :strong :s5

老丹 发表于 2009-11-17 23:07

原帖由 翁泡 于 2009-11-16 20:55 发表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来上海定居或者工作的话,我举四肢放礼花夹道欢迎:s5

这么说来,我也够资格了啊!我只有两个群,同乡网版主和高中同学群。就再申请加入上海群,泡大看够格不?是不是有一阵不发言就要被请走?

gongming 发表于 2009-11-18 02:12

楼上说的很对,每当群人满了,我们都会拿最后发言最早的那位开刀的,!:lol

翁泡 发表于 2009-11-18 09:44

原帖由 老丹 于 2009-11-17 23:07 发表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么说来,我也够资格了啊!我只有两个群,同乡网版主和高中同学群。就再申请加入上海群,泡大看够格不?是不是有一阵不发言就要被请走?
是的,老丹,非常欢迎你加入:s5

双手插袋 发表于 2009-12-16 18:49

有没有找对象的啊

翁泡 发表于 2010-1-30 21:33

代表我群提前祝各位老乡新年快乐!

gongming 发表于 2010-2-2 10:33

代表我群提前祝各位老乡新年快乐!
翁泡 发表于 2010-1-30 21:3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代表群里的所有妇女提前祝各位老乡新春快乐!虎年虎虎生威!!!

翁泡 发表于 2010-3-24 09:43

有个“好消息”,想了想还是跟大家“分享下”
据不完全统计,本群发展的三年来,共促成了10来对新人。(当然得感谢同乡网,我就不在这里阐述同乡网的部分了)
同时,我们还发现了问题,好几对新人成对后并不告知群里人,且选择双双退群,“不想让大家知道”,“顾及自己的面子”,我们觉得非常非常不妥!我想善意的提醒下:如果通过本群认识并成为男女朋友的群员,请告知群里的兄弟姐妹,接受大家的祝福。我们不希望也不喜欢“暗错错”成对,又选择双双退群的朋友。
另:还有人通过这个平台认识“路子”“发财致富”了。目前也不在群里了,不关心大家了。可能工作忙,但我想说的是,做人要有“良心”。没这个平台,能认识“路子”吗?能发财致富嘛?
注:这是鄙人的一些浅陋想法,仅供参考!

翁泡 发表于 2010-3-24 10:03

写完这些的时候,我在想是不是我太小家子气了,所以参考了几位朋友的意见。
我:"不过,我想想还是得提醒下,当自己的利益得到的时候,想想出处,想想大家,明明白白做人,表“暗错错”"
他1:"所以说不能忘本"
他2:"不能忘本这是中国人的优良传统"
他3:"只要他们出去后能开心过好日子就行了. "
他4:"人家愿意留就留,愿意走就走,本来这个群就是为大家服务的,不是大家为这群服务的"
都很有道理,谢谢!

無所 发表于 2010-3-31 15:07

思想各异,任其发展喽。

有了事业和家庭,不用说网络,就是现实的朋友也会淡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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