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行人须考行人证的畅想
蛇有蛇道,鼠有鼠路,最近政府在交通管理上想了很多的法子,比如爱心斑马,比如公交让行,呵呵如此一来,行人貌似爽了,司机们却不乐意了,一脚刹车一脚油门的,非但耗油,还降低了驾驶的乐趣,如果骑马的要给走卒们让行,那颜面何存?再说,行人在条规上享受再大的待遇,有什么用,撞了不还是撞了?
所以要规范交通,就不但要拘束行车的,还要管理走路的。
现拟一则通告: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上有行走需求的公民及外籍人士,于2010年1月1日00:00时之前,到各地方交通管理处报考《行人证》,城镇户口1000元/人,农村户口500元/人,考试内容分理论与实践两项。
2010年1月1日以后,凡在街上行走没有携带《行人证》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人管制法》相应条例进行处罚。
哼!此项措施不但能有效解决行人阻碍交通的问题,而且还能增加部门收入,可谓是一举两得啊!哈哈
中国人就是爱折腾,怎么了? 好点子,象山政府奖你个“大脚疯”奖。
特此通知
象山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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