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宝 发表于 2009-8-21 11:38

疑似司法枉杀又一例

媒体报道了发生在内蒙古呼格吉勒图案。这起疑似死刑错判的案件刚被报道,媒体已发出“内蒙古‘聂树斌案’不能老这么‘晾’着”的呼声。然而,早经报道的河北聂树斌案至今仍陷僵局,呼格吉图案又会怎样处理呢?
  媒体将呼格吉图案称为“内蒙古聂树斌案”,显然是注意到了两个案件高度相似的地方:都是强奸杀人犯,被认定为凶手的人都被判处了死刑,多年后又都有疑似真凶落网,并供认了作案过程。
  接下来,高度相似的就是,当疑似真凶落网后,已被处死者的亲属开始了漫长的申告,而未能获得重新审理的机会。再接下来,聂树斌案在媒体广泛关注4年多之后,仍无音讯;呼格吉勒图案现在刚被报道,我们无法预计公正的到来需要等待多长的时间。
  在这两个案件中,侦破与审理的回顾都留下许多疑点,显示了司法机构在依法剥夺生命这样一个最高而且无可挽回的刑罚面前,有着太多的轻忽与随意。我无法推测从侦办、起诉到审判的整个过程中,种种明显的疑点为何会被疏忽;也无法推测司法人员处置一个生命时有着怎样的心理;被处死者已经永远无法唤醒,他们曾经面临怎样的审讯,从而完成了对自己的口供加害。
  在案件重新得到审理之前,被处死的聂树斌和呼格吉勒图仍是法律上的有罪之人。然而,疑似真凶的出现,他们所做的供述,以及他们的供述的可证实性,已经使聂树斌和呼格吉勒图被冤杀的可能性极大地升高,所需的似乎只是一场重新审理而已。然而,重新审理的机会看起来近在咫尺,实际上正在变成遥不可期的梦想。
  两个案件中的疑似真凶,都身负多宗命案,然而他们都确认了自己的罪行。呼格吉勒图案中的疑似真凶赵志红,供述10宗杀人案,公诉机关减为9宗,这样呼格吉勒图强奸杀人案就仿佛成立了。聂树斌案中的疑似真凶王书金,甚至为法院没有认定他供述的一宗杀人案而上诉,而让聂树斌去背黑锅。
  这是何其奇特的司法景象!有人不知为何吐出了杀人的口供而早早被处死,有人随后落网供述实为自己作案,而司法机关竟要为他少认定一宗杀人罪行。我们却不知这是后来的供述者故意闹庭,还是先前的供述者屈打成招。后来的供述者,疑似真凶的出现,使得看似完美的司法过程变成了儿戏,这种儿戏既剥夺了无辜者的生命,也戏弄了被奸杀者。
  死者不可复生,但死者是否瞑目?生者永怀悲愤,但仍需获得正义。疑似真凶的出现,破坏了司法构陷的完美。如果不是真凶出现,则大案告破,立功的立功,升职的升职,弹冠相庆,一个无辜者的死,不仅足以让社会正义貌似得以维护,而且将能成就很多人的功业。疑似真凶的出现,使这样的完美坍塌。然而,死者无法瞑目,生者仍然无法得回正义。
  承认一件司法错案有多大的困难呢?这好像视乎错案的大小,虽然所有的错案可能都是难于改正的,这样就没有人会受到“错案追究制”的影响,但越是重大的错案那么改正的希望越是渺盲。当司法机关一往无前地剥夺一个人的生命时,死生事大是一个夸张的说法,那时谁又能够想到是否存在着疏误?但是,当已被处死的人可能是一个错误的审判时,死生事大就实际起来,这不仅是因为无人能够起复生命,从而也无人能够真正担当过错,同时也是因为错案的认定将会导致很多的人、很多的机构丧失利益。这样,不予改正,就简直会成为枉死者所作的最后一个特殊的贡献,那就是保证了各种利益的继续。
  如果不是呼格吉勒图案件,我甚至已经忘记了聂树斌案件尚无音讯。但正因为记起聂树斌案件是怎样漫长无望的等待,我也更加为呼格吉勒图案件的前景忧虑。正义的照临,总是“从重从快”的,那是何其快意和志得意满,但可能是错案了,处理就会“从轻从慢”。判死,毕竟是剥夺别人的生命,司法可以痛下狠手,但改正错误,这关系到自己,那可是真的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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