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匡政:情妇是一种什么样的女性角色
按:前些日子听说这是篇功率超强的文章,享受了“很高的待遇”,自己也感到诧异。这篇文章发在2009年7月3日北京的《竞报》上,原文1500字,因专栏篇幅所限,编辑删至1000字。这里发的是删后稿。我是去年6月开始给《竞报》写评论专栏的,其中去年9月到12月底,几乎周一到周五每天一篇,至今大概也给《竞报》写过150篇文章。如今《竞报》改为周报,变成一周一篇。这篇肯定是所发文章中比较孱弱的一篇,想来可能那周没啥热点,于是无话找话八卦了一下,没想到却成了一篇“强文”。并不想说什么,只是贴在这里做个纪念。最近,“情妇”一词屡入眼帘。先是国内某高官落马,网民一直在猜测谁是其情妇。官员与情妇的故事,人们早已见怪不怪。
然而此类新闻一出,还是引人瞩目,很大原因是它们有“样本”意义。样本之多表明“情妇”已成为现代女性常面对的问题。对这类事件评论虽多,但大多陈词滥调,或说年少无知,或说贪图富贵……总之,一旦女性成了别人的情妇,便站到了被审判者的位置。然而,情妇又确实是一些女性曾经的生活方式,探讨一下也有意义。
情妇与情人的概念不同,情人指的是恋爱中的男女,情妇却有很多俗称,如二奶、小三、姘妇,如今比较官方的说法为第三者。第三者的称谓,虽抹去了性别色彩,但多数还是用来指称女性。它暗含对婚姻中出轨一方的保护,一切罪责都归在了这个新出现者身上。
说情妇是婚姻的寄生虫,大致不会错,它虽是对婚姻的破坏或越界,但没有婚姻就不会有情妇。另一个重要事实是,一夫一妻制使得情妇问题变得突出。有学者作过统计,在人类有史为证的800多种文化中,只有16%是一夫一妻制的,如在古代中国,就很少被这种问题困扰。
有女人成为妻子,就有女人会成为情妇。而一旦身为情妇,往往比妻子更理解“爱情”和“占有”的不同。如不解决这个问题,她就无法面对自己是情妇的事实。她既不能忽视妻子的存在,又不能把那个妻子当作敌人。所以情妇能说服自己的,往往只有爱情。最早替情妇发表宣言的,据说是法国的一个修道院院长,叫爱洛伊丝。她17岁时就爱上了当时一位已是不惑的学者。她认为“妻子”之名虽然神圣不可侵犯,但“情妇”称呼却更为甜蜜。她说:“天主作证,我仅仅渴望你本身,而非其他任何东西;我要的仅仅是你,而非你所拥有的任何东西,我不希望有婚姻的束缚。”在爱洛伊丝看来,“情妇”一词让女性觉得体面,因为它证明了女性的魅力,而爱情与婚姻结合,则会受到世俗的玷污。
也因此,做情妇是一件困难的事。但依然会有一些女性认为,情妇能让女性学会感受真实的爱情。这无疑等于说,偷情和背叛也蕴藏着知识。 作为领导干部绝对不可以生活堕落,作风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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