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土地违法举报10年仍未处理
象山土地违法举报10年仍未处理阳光行动文案
播出时间:2009年8月17日8点15分—9点
节目主题:象山土地违法举报10年仍未处理
节目字数:5000字
节目录音:【象山违建】 共12段
策划采访:陈文光
节目主持:洪放
节目监制:李录宾
【开场曲阳光独立调查】
阳光行动,为和谐中国而动。大家好,我是洪放,您收听的是FM88、FM101.6、AM810浙江之声正在为您直播的《阳光行动·独立调查》节目。
最近,宁波市象山县石浦镇的村民向我们反映,村里原村支书王乃文多年前伪造村民名单、以村民私人建房名义向政府骗取土地,建起了30套商品房,卖给外村村民和城镇居民,至今得不到妥善处理。而房子销售后所得的23万多利润,也一直下落不明。
村民们不断上访举报,当地多个政府部门密集调查,30套商品房案件却仍然没有结果。
那么,集体土地为何能够建起商品房?政府部门轮番介入,为何却仍然要不到一个处理结果?在今天的阳光行动节目中,我们就和大家一起来关注这个话题。
在节目进行当中,如果您有什么想法和建议,欢迎拨打我们的热线电话0571-88110110参与讨论,手机、小灵通用户也可以编辑短信105加上内容,发送到106277778参与我们的节目,短信资费每条一元,不含通讯费。还可以登陆我们的官方网站www.am810.cn,在《阳光行动·独立调查》栏目发表您的看法。我们将选择播出精彩的观点,欢迎您收听和参与我们的节目。
【0817阳光提要带】村干部弄虚作假骗取土地审批,集体土地上赫然建起商品房。13本财务账册存根被毁,巨额销售利润不知去向。延昌村民历经10年举报,究竟何时才能等来处理结果?今天(8月17日)早间8:15,浙江之声《阳光行动·独立调查》,记者陈文光为您揭开其中的内幕,敬请关注。
从1999年开始,象山县石浦镇延昌村村民林卫东等人就开始走上了上访举报的道路,到现在,10年过去了,他们仍然没有放弃。那么,究竟是什么事情,让他们宁愿花费大量的精力和漫长的时间、义无反顾地要讨个说法呢?林卫东们告诉记者,他们实在想不通,村里原来的村支书王乃文在任期内干了那么多弄虚作假、违法乱纪的事情,为什么直到现在还没有受到任何处理呢?
林卫东告诉记者,在王乃文当村支书时,村里的违法用地情况非常严重,而其中最突出的就是爱国路北侧、大华路东侧的1114平方米土地。
1993年,延昌村村民们发现,村里爱国路北侧、大华路东侧建起了3栋5层高的楼房,总共30套房子。而等到有人入住的时候,村民们却发现这些房屋的主人并不是本村的人。按理说,只有本地的村民才能在村里的宅基地上建房。外来人员的入住让村民们感到有些奇怪。
随着时间的推移,村民们心里的疑团越来越大。终于,在一部分村民的追根究底之下,真实的情况开始慢慢浮出水面。
村民们找到了一些关于当初建房的相关文件。这些文件都是当时的村支书王乃文经手办理的。通过这些文件,村民们才知道了王乃文土地违法的事实。
1992年6月到1992年12月期间,王乃文向象山县政府提交了13份“私人建房规划、用地呈报表”,表示村里有13户“无房户”需要申请宅基地,用于解决住房问题。这些申请都得到了政府的同意。然而,当时谁都不知道,王乃文报上去的这些申请表里面却藏着这么多的猫腻。
林卫东告诉记者,他们看到这些申请表的时候,不禁哭笑不得。为什么呢?我们来看其中一份申请表,一位当时只有7岁的小孩子林峰,在表格上却赫然成了一个50岁、有妻子、有儿女的人:
【象山违建1】
林峰当时是7岁小孩,但是却有老婆和小孩。
再看另一份申请表,一位当时已经去世的人却被正儿八经地当成了58岁的“无房户”:
【象山违建2】
还有个林阿昌,人已经死了,也冒了他的名去报批。
此外,经过王乃文书记大笔一挥,村里的单身汉也突然间有了一个圆满的家庭:
【象山违建3】
还有个林利成是单身汉,申请表里却有老婆和小孩。
林卫东表示,除了上面这些人,13户中剩下的就是外村的村民甚至城镇的居民了,延昌村本村的村民一个都没有。王乃文就是通过这样的方式,从上级政府那里批来了1114平米的土地,建起了3栋共30套房子。
在追寻真相的过程中,村民们还得到了两份重要的文件,一份是《联户建房土地征用协议》,一份是《延昌农村委托书》,由延昌村委会与一个叫做侯志友的人签订。文件的内容主要是说,延昌村委会把村里一块2亩的土地征用给侯志友作为个人联户建房用地,侯志友则需要向村委会缴纳相关的土地征用费以及三万元的管理费。
原村支书王乃文就是通过这两份协议,委托侯志友建起了爱国路北侧、大华路东侧的30套商品房,随后又出售给外村村民和一些居民。村民们告诉记者,就连这两份文件也是王乃文伪造的。
【宣传带】
村民们表示,他们有切实的证据,表明村委会和侯志友签订的那两份文件是伪造的。首先,当时的村委会主任庞立生表示,他从来没有看到过这两份文件,也不知道这个事情。庞立生为此在这两份文件的复印件上签了自己的名字,按了手印,表示文件都是伪造的。
其次,这两份文件都使用了有“象山县石浦镇延昌农村”信头的信纸,信纸上还印有7位数的电话号码:5950504.据村民们查证,宁波市范围包括象山县的电话号码升级到7位是1994年的事情了,然而这两份文件的落款日期却是1992年5月8日和1993年3月18日。村民们质疑,1993年签订的文件却使用了1994年的信纸,这可能吗?
除了伪造文件,另一个重要的问题便是,这30套房子卖出去后所得的一大笔利润却不知去向了。2001年,根据象山县政府的意见,县审计局曾经对延昌村的财务进行了审计。记者从审计报告中看到,这30套商品房销售收入是115.92万元,而项目支出是92.16万元,由此可知这个项目可以获得23.76万元的销售利润。然而,这一笔巨额利润始终没有记录在村里的账册,而且直到现在为止去向不明。
【象山违建4】
这笔钱去了哪里?现在我们村里没实帐。这笔钱没有入账?是的。
林卫东告诉记者,23.76万元的利润是县审计局根据村里提供的材料计算出来的,每套房子的售价是3万多元,然而,实际上当初销售的时候,每套房子的售价远不止3万元。
【象山违建5】
(房子)实际价格是7万多,是一个买屋的人说的。
村民们告诉记者,在王乃文担任村支书期间,村里的土地管理工作是一塌糊涂,简直谈不上管理。除了前面30套商品房的问题外,村里的土地违法行为数不胜数,光是象山县国土局查到的案件数就达到了21个。
与土地违法相伴的是村财务管理的混乱。在王乃文担任村支书期间,村里曾领取了18本账册,然而不知道什么原因却有多达13本账册的存根已经被毁或者丢失,这样以来,村里财务经费的实际使用情况就没法查证了。村民们怀疑,13本账册的存根之所以被毁,是王乃文为了掩盖自己的违法违纪行为。
对于王乃文的种种行为,村民们早已经是怨声载道。然而让林卫东他们感到不理解的是,他们10年来不知道举报、反映了多少次,王乃文却一直没有得到处理。
那么,究竟是村民们举报失实,还是另有隐情呢?
【宣传带】
在调查中,记者发现,象山县的各个有关部门对于村民们反映的问题还是做出过不少努力的。
记者能够看到的距今最早的一份处理文件是1999年9月19日象山县纪委作出的调查报告,报告中提到“通过初核发现延昌农村土地管理比较乱,且存在着严重的违法违规问题”。报告共涉及7个问题,而其中第一个问题就是关于那30套商品房的。报告提到:“王乃文采取与村干部个别打招呼形式……冒用部分村民和外村人名字……批得土地1138平方米,交给侯志友进行商品房开发,侯志友于1993年8月造了三幢计30套商品房,以延昌村集资房名义出售给外村户和当地居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的规定,这30套商品房根本无法做土地证,并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之后,由于这30套商品房的销售收入没有缴税,象山县税务局稽查局也对延昌村委会和承建人侯志友作出了处罚,对延昌村委会补征税费50227.2元,对侯志友补征税费25793.76元。
2000年6月5日象山县纪委针对王乃文土地违规违纪问题,对其作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000年8月17日县国土局调查组出具《关于对延昌农村占用耕地情况的调查》,共涉及王乃文任内的21个土地违法案件,其中就包括那30套商品房的案件,报告中提到“已在查处”。报告提到,“由于延昌农村党支部、村委会的主要负责人的法律法规意识淡薄,对违法用地的错误认识态度很差,对土地管理部门依法查处工作采取消极回避,继续想掩盖问题,使国土局的依法调查取证工作难以深入进行。在村财务问题上也未能取得实质性的进展。”
2001年2月12日象山国土局作出了《关于石浦延昌农村上访村民举报违法土地案件的行政处理决定》,对举报的十个案件进行了处理,但不包括30套商品房案件。
根据象山县政府的意见,象山县审计局对延昌村的财务进行了审计并于2001年8月20日出具《关于石浦镇延昌村1991年至1998年度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报告认为延昌村“财务管理混乱,会计核算不规范,存在大额库存现金用途不明、部分收入未入账、欠收土地征用费、票据管理混乱、涂改会计凭证等问题,尤其是挪用公款、侵占部分利息等问题较明显。”审计局发现,延昌村1991年至1998年申领的18本计775份收款收据中,有13本存根被销毁,其中入账217份,其余308份用途不能核实。对于30套商品房的问题,审计局认为“侯志友未经工商部门批准,仅凭村委托协议经营30套商品房,其所得的23.75万元销售利润的归属问题有待进一步明确”。
此后,象山县成立了以副县长励志武牵头、由县监察局、土管局、信访局、公安局、法院、石浦镇政府、石浦城建分局等单位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对延昌村的土地违法情况和财务管理情况进行调查。2002年1月20日联合调查组出具了调查报告,共涉及十个问题。其中,关键的两个问题之一,也就是13本收款收据存根被销毁的问题,调查报告表示,这是1997年城区办事处和延昌村清帐代表对村1991年1月至1997年9月的收支情况进行审核后,在销毁一些菜场零收票据和摊位费票据存根时“误烧”的。而另一个问题,也就是30套商品房开发的问题,调查报告表示“因土地局、地税局已查处,本次调查未作进一步核实。”据村民说,这次联合调查组结案后,也没对王乃文作出处理。
由此,从1999年到2002年,相关部门除了对王乃文作出了党内严重警告的处分外,没有作任何进一步的处理。而30套商品房的问题也一直没有得到彻底查处,涉及的23.75万销售利润至今去向不明,没有哪个部门能够说清楚。
【宣传带】
通过前面的介绍我们看到,从1999年到2002年,象山县的多个部门对延昌村进行了相当密集的调查,然而30套商品房问题的真相却仍然云遮雾罩。
那么,这当中究竟有什么原因呢?记者采访了象山县国土局地籍科科长袁国建。
【象山违建6】
有些地方已经处理,有些地方是没有处理。当时我们能处理的肯定处理了,有一部分当时定性定不了。
袁科长承认30套商品房的问题没有处理,但他表示,这是因为处理存在着现实困难:
【象山违建7】
从我们国土部门依法的角度来说,他是没批过的,但是这里有二、三十户外来人口住在那边,已经住了10来年了,你要怎么处理他?叫他不要住了,把房子拆掉?不现实的。
袁科长说,一边是举报的村民要求依法处理,一边却是房子已经居住了10多年,业主也强烈要求办土地证,所以政府现在也在夹在中间,左右为难。
那么,在农村的集体土地上为什么会建起商品房呢?袁科长向记者介绍说,这个事情是有历史背景的。1992年的时候,石浦镇是很小的一个镇,当时政府想要扩大镇的规模,但是人口不足,于是政府便出台有关政策,允许外村村民和城镇居民到石浦镇来建房定居:
【象山违建8】
整个石浦镇其他扩建的地方没有了,就是延昌村还有很多地在,所以这个地方问题最大,违法用地的面积比较大。再加上村干部多少与群众之间有矛盾。(但是这样建的话也要履行相关的手续啊?)当时审批是这样子的,耕地是报县里批的,宅基地授权给镇里批,那么很多事情可能镇里为了方便起见,把耕地当宅基地、宅基地当耕地来报批,就是这里面违法了。
最终,在查出了多达21件土地违法案件后,象山县国土局只是对责任人王乃文作出了移送纪委进行党纪处分的处理。
此后,村民们仍然坚持不懈地向有关部门进行举报,于是在去年8月15日,象山县检察院举报中心受理了案件。但是让村民们不解的是,已经过去了1年,检察院却至今没有结论。
【象山违建9】
检察院说很忙,到09年年初给我们处理,但是后来没有给我们处理,一直拖到5月份,他说5月份一定给你处理,我去了之后又说6月份一定给你处理好。
据了解,按照我国相关法规规定,在一般情况下,检察院侦查案件的期限不超过一年。那么,象山县检察院为此迟迟不能做出有关结论呢?
检察院控告申诉科科长张晓宏向记者表示,他认为这个案件检察院不应该受理:
【象山违建10】
其实我倒认为我们检察院不该管,当时县府牵头,公检法都参加了,当时查到没事情的话,我们再查其实不应该。
张科长告诉记者,之所以过了1年还没有结果,是因为这个案件难度很大:
【象山违建11】
因为涉及到的事情很早了,从1989年就开始了,你认为这个好调查吗?那时候社会上不是很规范的,有的账目不存在了,有的企业转制了,所以说难度很大。一般情况下(调查)时间不会这么长的,这个(案子)是特殊的。
张科长表示,他们会尽快办结此案,给当事人一个说法:
【象山违建12】
既然我们答应在查,正在调查之中,(出调查结论)快了。
在集体土地上建商品房,卖了之后巨额利润不知去向,多年的查处,多个政府部门的介入,却仍然说不出个所以然来。这其中问题究竟出在哪里?收音机前的各位听众,您听了刚才的节目,又有什么样的看法呢?欢迎您参与到我们节目的讨论中来。我们的热线号码是:0571——88110110,手机、小灵通用户也可以编辑短信105加上内容,发送到106277778,参与我们的节目。短信资费每条一元,不含通讯费。还可以登陆我们的官方网站www.am810.cn,在《阳光行动·独立调查》栏目发表您的看法。我们将选择播出精彩的观点,欢迎您收听和参与我们的节目。
【结束语】
土地是村民们宝贵的集体资产,希望有关部门查清这事的来龙去脉,作出公正的处理,尽快给延昌村村民一个说法。
好,今天的节目就到这里,本期节目采访撰稿陈文光,节目监制李录宾,我是主持人洪放,请继续关注我们明天的《阳光行动·独立调查》。
【来源:《浙江之声》http://www.am810.cn/bencandy.php?fid=62&id=5265】 这个管用吗? 延昌村伪造村民名单建房 大额利润去向不明
http://www.lybs.com.cn/gb/node2/node802/node327871/node393977/images/00252337.gif
伪造村民名单骗批建成的商品房
浙江政协报讯 象山县石浦镇延昌村一些村民反映:原村干部王乃文,伪造村民名单、以村民私人建房的名义报批,在村集体土地上建商品房,所得大额利润去向不明。记者进行了调查。
石浦镇是象山县的经济强镇,延昌村位于石浦镇集镇区域,地理位置良好。王乃文担任村干部时,村里违法用地的情况比较严重。延昌村分2次以13户村民私人建房名义报批获得使用土地1114平方米,建造30套商品房。据延昌村村民反映,这些“村民”有的纯属子虚乌有,有的并不符合报批条件。如一个叫“潘某某”的人,并不是延昌村的,一个叫“吴某某”的,他们也不知道是谁,“金某某”是居民户口,按政策是不允许在农村批屋基建房的。
在商品房建设过程中,一个叫侯志友的人受托经营,村里只向其收取3万元的管理费。延昌村民说,侯志友和王乃文关系十分密切。商品房建成后已售出。
由于延昌村的村级财务存在一些问题,村民意见很大。根据象山县政府领导的意见,县审计局对延昌村的村级财务进行了审计。记者从审计报告中发现,这30套商品房销售收入是115.92万元。根据象山县地方税务局稽查分局的税务案卷资料,该项目发生支出92.16万元(工程款78.88万元、支出村管理费3万元,土地款3.8万元,石渣款5万元,城建费1.48万元),这个项目可获销售利润23.76万元。
审计报告认为,侯志友未经工商部门批准,仅凭村委托协议经营30套商品房,其所得的23.76万元销售利润的归属问题有待进一步明确。据了解,王乃文的儿子王金国是延昌村现任村干部。记者问王金国23.76万元销售利润的去向,他说不知道。记者要求王金国提供王乃文的联系方式核实情况,他拒绝提供。
土地是村民们宝贵的集体资产,延昌村村民希望有关部门查清这事的来龙去脉,作出公正的处理,给他们一个说法。
转载见http://www.lybs.com.cn/gb/node2/node802/node327871/index.html
这是咱们的特色嘛,有什么好奇怪的。这样的事情应该是数不胜数的吧。
贪官,又见贪官
是地球人都知道其中有猫腻,可是我们的长官们还以‘快了,正在调查中’等借口拖,中国特色啊,什么时候能肯定给人一个答案,这个模棱两可的态度什么时候能正一正啊,是不是到一定要到人民心灰意冷,再革命一次啊! 应该严惩 同意LS的! 县里是做给你们老百姓看的,实际上可能老早被买通了! 支持伸张正义。 体制很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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