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根 发表于 2009-7-6 10:32

【转载】魂断象山——还有天理可言吗???


      象山——我的故乡、我的家。一个生我养我的地方,一个让我身在他乡却魂牵梦萦的美丽家乡。曾经的象山天是那么的蓝,水是那么的清……我憧憬我的未来,一切都如梦幻般的美。。。。。但一切的一切皆随一场事故被击的支离破碎,万念俱灰……我不知道我的明天,我的象山还会有湛蓝蓝的天,碧绿绿的水吗???
      2009年5月29日上午8时许,我妈骑电瓶车从丹城自北往南沿一级公路海南线公路回家。路过工业园区日升集团旁边的非机动车道时,为了避让后面的车子,不慎撞到非机动车道上翘起的阴井盖,车翻人伤,后送到象山县人民医院。经查我妈胸肋骨六根断裂、脊椎骨第六节断裂,后紧急送转省城浙医二院动手术抢救,虽性命已保,但已高位截瘫……。。。。。。也许我妈这辈子都要在病床和轮椅上度过了,至今仅医药费就已花了十几万,现在人还躺在医院,一天24小时都需要人陪护,每月要上万元的开支。我只是一个二十几岁的女孩子,家里还有一个病弱的父亲和一个读书的弟弟,我瘦弱的肩膀真的无法支撑起如此沉重的家庭负担。从事发后至今我整夜无眠,日日以泪洗面……我真的累了…… 我不恨命运对我如此残酷,我恨的是事发后象山县有关部门有关官员相互推诿、相互扯皮的旧社会官爷作风!!!恨的是他们对人性的冷漠!!!恨的是他们对生命的无视!!!
      我妈从省城杭州医院转回象山后,我在朋友的帮助下,抱着一线希望找到了象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因为我妈是被翘起的阴井盖撞翻的,而且现场就我妈出事故那路段连续的四个阴井盖第一个是没有盖子的,第二个是翘起的,第三个微微翘起,第四个翘的很高。事发当天交警看了现场后叫我找相关的部门反映,因为事情的起因是翘起的阴井盖,如果相关的责任部门能尽心尽职,及时消除这类安全隐患我想也不会有我妈这样的悲剧发生了!)……找到开发区管委会后,接待我的是一位姓XXXX的主任,他说那里的阴井盖的确是他们建设的,但路段不是他们管的,是属于公路段管的,有事请叫我找公路段,还说要么叫我去上法院打官司,如果法院判是他们开发区的责任他们会负责的……真让人心寒,我一个小女子,连照顾瘫痪在床的母亲和长期病弱的父亲就已精疲力尽,身心憔悴,哪还有精力去打官司,更何况民不与官斗,我斗得了吗?。。。。。。
      后来我又找到姓XXX主任所讲的象山县公路管理段,找到了姓G的段长,但姓G的段长答复和开发区姓杨的主任答复如出一辙,他说公路是他们管,但阴井盖不是他们的,还说谁建设谁负责,一口否定不是他们管理的,叫我不要再找他们了,要么叫我自己上法院起诉,如果法院判是他们管的他们会负责。。。。。。后来我又找了几次公路段,其中有次是象山小刘热线的同志陪我去的,我只是想讨个说法,但没想到就是因为我和记者同去了一次,此后迎接我的却是一顿无情的谩骂,那天我一个人找到了象山公路段一位姓Z的管公路设计的官员,我说:“领导我找你有点事”。“和你这种东西有什么好讲的?”一开口姓郑的官员就劈头一句,接着还不够,还重重的拍了桌子开口大骂,指着鼻子骂我这个东西,我说:“我是什么东西?”姓Z的骂我不会做人,叫了记者也不跟他讲一下,还说如果知道记者在有些话他就不会说了 ,我说我是来向你们反映情况寻求解决事情的,姓Z的竟说“给你这种人解决什么事情?”当时在场的还有他们公路段的另外两名同志,我想如果他们有点良知应该可以为我做证。我真的无法相信这样的官员,天天拿着老百姓的纳税钱,却是如此得对待一名普通百姓!!!
      。。。。。。我真的无言,不是有首问责任制吗,为什么他们部门之间要相互推来推去,相互扯皮?为什么他们之间就不能相互沟通协调?为什么头顶了一顶乌纱帽就可以欺压百姓?是不是一定要出了人命大事才有人来管?。。。。。。
      后来发生的事更是让我心生疑虑,事发的第二天交警大队的同志到现场去勘察,结果发现我妈出事故的那路段连续的四个阴井盖有三个已不翼而飞,只有第三个还在。再过几天后那三个被拿走的阴井盖的坑全部用泥土填上了,当时交警也搞不明白是谁在破坏现场?后来我又找到了象山县公路段,姓G的段长告诉我阴井盖是他们拿的,后来的泥土也是他们填的。我就搞不懂了:既然G段长一开始说阴井盖不是归他们管的,那为什么又要去拿掉盖子又要去填泥土,这不是此地无银三白两吗???
      我只是一个高中毕业的普通女孩,文化程度低,但我想每天有那么多的人和车过往,这么大的安全隐患,难道就没有相关部门和官员来管吗???难道相关的职能部门的官员们除了领取工资外就忘了为老百姓服务的宗旨了吗???难道面对如此的安全隐患也可以视而不见吗???难道他们对待生命就可以如此的漠视???他们也有亲人啊!!!难道真的我们象山的政府就不是人民的政府???
      我真的很累!真的很伤!我曾经几次想放手离开这个世界,但面对躺在病床上生我养我的母亲,面对长期病弱的父亲,还有我那还在读书的同胞弟弟,叫我如何放弃?该借的能借的钱都已借遍了,面对日后数几十万计的债台,我又如何以堪?我现在已走投无路,只有求助于网络,求助于千千万万的网民!我相信公道自在人心,希望看了我遭遇的各位哥哥姐姐叔叔阿姨们能帮我多多转发!!!这篇文章我原先在象山发的结果被删了,在象山我已无冤可申,只有你们能帮得了我!!!
      谢谢! 一位无助的象山女孩 跪求

      希望看过我遭遇的各位哥哥姐姐帮我留个言,我一个人真的已无力了!!!
      刚才看了你们大家给我顶的贴,我很感动,我会坚强的,我不嫁人也会养我妈一辈子!!!


      http://bbs.cnxsg.cn/read.php?tid=15773&fpage=0&toread=&page=1

[ 本帖最后由 成根 于 2009-7-6 10:34 编辑 ]

幸福的麦田 发表于 2009-7-6 10:33

貌视现在已经解决了

天涯海客 发表于 2009-7-6 11:25

没什么办法的,他们说怎么解决就怎么解决,小老百姓有什么办法?打官司?法院也是他们开的,真的就能帮你吗?

广角 发表于 2009-7-6 12:10

窨井盖引起交通事故的业主责任方已明确详见中国象山港论坛 → 我说象山 → 窨井盖引起交通事故的业主责任方已明确
http://bbs.cnxsg.cn/read.php?tid=15920

  近日网友在论坛上反映的经济开发区窨井盖引起交通事故,网站对其亲人受伤深表同情,本论坛一直关注事件的进展情况。
  据了解,县政府办公室已协调此事,并明确象山公路段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共同承担业主责任。昨天下午,两单位已将部分医疗费交付交警部门,由交警部门按交通意外事故处理办法转交伤者用于治疗。
  感谢各位网友对网站的关心、支持。

            中国象山港网站

知秋 发表于 2009-7-6 12:12

:L :L :L :L 类是像这样的事也太多了。

广角 发表于 2009-7-6 12:15

中国象山港网站又为民做了件好事:strong

本地人 发表于 2009-7-6 12:32

雨点 发表于 2009-7-6 13:08

如果得不到那些有关部门的解决,看来只能走法律途径了

nbda00877479 发表于 2009-7-6 13:14

解决就好,但还对政府部门橡皮筋功夫有反感.

青春的速度 发表于 2009-7-6 13:32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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