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山野佬 发表于 2009-5-14 13:35

漠视生命最可耻!!!

杭州“富二代飙车夺命”事件余波未平,昨晚八时左右在象山象山港路又发生了“飙车伤人”事件(详见“象山港论坛”帖<<象山港路飙车逃逸案>>、<<车祸,又见车祸!!!>>),一男一女两受害者尚在抢救之中,生死未卜。
凡学过驾驶有驾照的人都知道在正常的交通道路上不能飙车,飙车要受吊销驾照等严厉处罚,可还是有许多人不当一回事,特别是那些有钱的“富二代”和有势的“官二代”,为什么呢?以我这位钝人揣测有这么几个原因:一是出点事一无关痛痒,有路子有能量能摆平;二是反正出点事有保险,自已赔不了几个钱,自已别的没有,钱还是有的;三是无正事可干,心里空虚,疯狂寻求刺激、、、、、、,肯定还有其他原因,我脑笨举不出,读者自已想吧。不过千条万条,总的一条就是这些人无法无德,漠视生命,漠视公共安全,把自已的快乐寄放在别人的痛苦之上。这种人只有让他发生这样的惨祸,才会清醒!
飙车的危害之大众所周知,作为管理和执法的政府相关部门,应作为一个重头工作来做,而且要一做到底,不能仅仅一罚了事。建立“黑名单”制度,对一些有大幅度超速飙车记录的车辆、驾驶员建立档案,经常进行告诫教育。对长期在象山活动的外地牌照车辆要进行排摸记录,因为这些车辆出事最易逃逸。杜绝“媚富”“媚权”对一些大幅度超速飙车车辆(包括违法改装车)和人员,法外开恩。
人命大如天,漠视生命最可耻!!!执法者有这种理念,用车者有这种理念,我们每个人都有这种理念,并且能付诸行动,我想“飙车夺命”这类事件发生的几率就会少之又少!

[ 本帖最后由 乡下麦佬 于 2009-5-14 13:39 编辑 ]

超大容量 发表于 2009-5-14 13:46

您说的很对   人命大如天,漠视生命最可耻!!!

伊人 发表于 2009-5-14 13:48

同意楼主的说法!!

速写 发表于 2009-5-14 13:55

忧郁的叫人心碎

一缕阳光 发表于 2009-5-14 14:17

我们以为的 人命大如天,但在有的人眼中百姓的生命如同草芥:L

天涯海客 发表于 2009-5-14 14:47

别人的生命怎么可能大于天呢?除非是他们自己的生命

disksound 发表于 2009-5-14 15:32

我们在这里讨论来讨论去就是在声讨飚车人,但实际处理的又会如何呢?还不是钱说了算!

大海 发表于 2009-5-14 23:19

总有一天他们会死在自己的爱车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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