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ecie 发表于 2009-5-13 00:49

有些不吐不快的话-我看飙车事件

这两天,一直沉浸在悲痛,愤怒和感动之中。

    五-七晚上文二路上的轰鸣,夺走了一条鲜活而优秀的生命。求是鹰在他即将展翅时轰然倒下,留下的是逝者匆忙的背影和生者的声声哭泣。同样是求是学子,同样是生活在杭城的普通人,同样是天天要过斑马线的行人,悲痛无法停止地漫延,那是对一条鲜活的生命逝去的阵痛。

    愤怒,无比的愤怒,不是因为仇富,不是因为车祸的本身,那是对生命的漠视深深地厌恶。车祸现场还在嬉笑,事后忙着找关系,迟迟不去看望受害者的父母,再加上西湖区交警队不慎重不严谨的表态,何其怒哉!

    感动的是谭学长的父母,伟大的父母。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悲痛是难以想象的,在逝去至亲悲痛的面前,一切都那么苍白无力。然,谭爸爸在得知肇事者父母来看望时,对愤怒的谭学长的同事和同学说:毕竟肇事的不是他们,我们对他们要有礼有节。谭妈妈对肇事者的母亲说:同样是父母,我不会打你,但要告诉你的是,我养大儿子是多么的不容易。你们没有教育好你的儿子。同学和同事陪了我们三天,你们却迟迟不来,我不会原谅你的。

多么伟大的父亲母亲,在失去宝贝儿子的时刻,仍有这份理性,他们是伟大的,可敬的。他们的伟大,让肇事者和他的父母变得何其渺小和可憎。 在悲痛、愤怒和感动之余,我们能做点什么?!肇事者的嚣张,再加上西湖区交警的不负责表态,让人产生不安的联想。难道,金钱真能搞定一切?

    对于 这么引起关注和众怒的案件,这么快的表态合适吗?小心求证,这是执法者必备的素质。时速七十码?可笑而又阴险的结论,要知道超速超不超过百分之五十,对于定罪量刑是完全两样的。这个“准确”的七十码,不知道是怎么精确计算出来的! 可悲,最可悲的不是没有法律可依,而是有法不循。那是对政府公信力的打击,更是对法律公信力的打击,无异于对天天喊着法治者的自扇耳光。

    西湖区交警的表态起码是不谨慎的,而结果已然对杭州交警的公信力产生了一定的打击。当然杭州市长蔡奇的“对肇事者,严惩不贷”的表态,让我们看到了公正解决的希望,但是公正解决需要一个市长的表态,我们从中又能感到何其五味杂陈。

    另,网络是个好东西,它起到了监督政府的作用,但是万事有利有弊。不满都需要有发泄的渠道,当民众的不满都发泄在这虚拟的世界,会对现实的忍耐力更强,对现实的政治参与度更低。希望愤怒不仅是短暂得停留在网络上,持续关注,不再沉默。

    坐在回杭州的车上,听着交通之声的报道,泪水在打转,愤怒、感动、悲哀,五味杂陈。建设品质杭城,当走在斑马线上的生命安全都保证不了,妄谈生活的品质,何其可笑! 当然,在事情还没有最终的结论前,相信法律的公道。到底是危害公共安全罪或者交通肇事罪,那是法官、检查官的事。要说的是,此类行为,闹市结群飙车飙车判危害公共安全是合法合理合情的,北京和成都有相关案例。

    天堂也许真的没有铜臭味,没有车来车往,但人间天堂的杭州不可能杜绝车水马龙,但至少起码的规则和安全需要保证,对此事,我们拭目以待!

成根 发表于 2009-5-13 06:32

当走在斑马线上的生命安全都保证不了,妄谈生活的品质何其可笑!

disksound 发表于 2009-5-13 08:01

什么叫做人权?开车撞人的人才该死!

zhangjinjie 发表于 2009-5-13 08:19

相关人员透露 赔偿最高额60万

猪丢丢 发表于 2009-5-13 09:12

在感情面前,钱一文不值!

carol 发表于 2009-5-18 1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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