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强奸犯当上粮食局长的三层追问(ZT)
陕西汉中市纪委在查办西乡县粮食局局长王安武的经济问题时发现,此人曾因流氓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县委组织部一位副部长表示,在2008年底王安武经济问题未暴露前,他们都不知道、也没有人向组织部反映过王的“历史问题”。(《人民网》4月23日)曾因强奸罪被判四年有期徒刑的王安武,经过“不懈努力”当上了粮食局长。对这个乍看象是天方夜谭,但又确凿无疑的消息,人们在咋舌之余,不得不有三层追问:
一是县委组织部是干啥吃的?组织部是对干部使用、考察、提拔提出主导意见的主管部门,具有决定干部命运的生杀予夺大权。从程序上,远的不说,王安武从任副科级职务,到担任副局长、局长起,就应当是由组织部实施考察并提出使用主导意见的。这么多次考察,为何没有发现王安武的重大“历史问题”?难道真象县委组织部一位副部长所说,“在2008年底王安武经济问题未暴露前,他们都不知道、也没有人向组织部反映过王的‘历史问题’”?如果此说成立,组织部岂不是严重失职?如果此说为假,岂不是组织部大胆起用了坏人?这个县委组织部政治素质、工作责任、水平能力岂不是太低了吗?
二是县人大常委会是怎么通过任命的?对一个粮食局长的任命,当然是要根据县委的提名。但人大是有责任进行一番调查了解的。一个强奸犯爬到这个高位,在偌大一个县,难道就没有一丝一毫反映?何况王安武又是那样张扬,群众议论又那样多。如果没有听到反映,那是糊里糊涂的任命。但事实是,当年听说王安武要到扶贫办任主任后,“扶贫办的职工代表先后到县委、县人大反映情况,认为‘王安武这样坐过牢的人不配当我们的主任’”。想来县人大是知道其人其罪的,知道如此反映依然任命他为粮食局长,岂不是对人大使命的亵渎?往深一步说,县人大是不是吃了人家嘴软、拿了人家手短呢?
三是“书记哥”、“县长哥”躲到哪里去了?从强奸犯屡经周折升到粮食局长,王安武是作出了巨大付出的。“五金交电公司的老职工回忆说,王安武在当上公司总经理后,一个很显著的特点就是喜欢送礼,而且出手大方”。“上世纪90年代末期,彩电在当地还是紧俏的物资,但王安武却不惜代价从外面批发彩电,然后用汽车拉回西乡县。‘有一半用来做生意,一半用来当礼送。’王当年的一位副手说”。这说明,王安武升官的每一步,都是靠金钱铺路的,是用人民的血汗染红自己的乌纱帽的。能和书记、县长称兄道弟,其关系亲密可想而知。不大把大把地花钱,一个一个的书记、县长能把一个强奸犯提拔到粮食局长的位子上吗?现在,王安武东窗事发二进宫,书记、县长躲到哪里去了?到底有没有收过王安武的好处,他们难道不该说清楚吗?用人严重失察的责任,他们难道不该出来承担吗?(人民网张心灵) :lol 往往“拔出萝卜带出泥”! :L :L :L :L :L :L 这就是中国,中国特色。 唉!!!
莫谈国事 腐败的产物,痛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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