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鹰猎狐 发表于 2009-2-16 12:03

中国将组织100万未就业毕业生参加见习

新京报2月16日报道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当前就业工作的首位,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拓宽就业门路,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中西部地区和中小企业就业,鼓励自主创业,从2009年起,用3年时间组织100万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参加见习。

  加强大学生就业八措施

  ●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对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在研究生招录和事业单位选聘时实行优先。

  ●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就业。对企业招用非本地户籍的普通高校专科以上毕业生,各地城市应取消落户限制(直辖市按有关规定执行)。

  ●鼓励骨干企业和科研项目单位积极吸纳和稳定高校毕业生就业。

  ●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在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的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自筹资金不足的,可申请不超过5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

  ●强化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和就业指导。

  ●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从2009年起,用3年时间组织100万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参加见习。

  ●强化对困难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援助。

  ●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本文来源:新京报 )

山鹰猎狐 发表于 2009-2-16 12:03

中国拟用3年组织100万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见习

中国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发出通知,提出从2009年起,用3年时间组织100万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参加见习。


为了完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见习制度,鼓励见习单位优先录用见习高校毕业生,中国政府要求,见习期间由见习单位和地方政府提供基本生活补助。

中国政府还提出,拓展一批社会责任感强、管理规范的用人单位作为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

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大力组织以促进就业为目的的实习实践,确保高校毕业生在离校前都能参加实习实践活动,有助于提升高校毕业生的就业能力。”

此外,中国政府还要求,加强高等职业院校学生的技能培训,实施毕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努力使相关专业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通过职业技能鉴定获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

中国国务院办公厅要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高校毕业生需要,提供专场或其他形式的职业技能鉴定服务,教育部门及高校要给予积极配合。对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给予鉴定补贴。

stephen_sun 发表于 2009-2-16 13:29

严冬何时才能过去啊?愁煞人了:cry

空子 发表于 2009-2-16 13:31

每年实习的大学生何止1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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