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根 发表于 2009-2-15 13:56

[爆光]旅游景点 岂容假造[图]


                   旅游景点    岂容假造

      金起元先生在《六十年后话石浦——童年回忆》一文中写道:
      戴兴烟店在九市曲头的转弯处,门面格局与许锦隆差不多。这家店专门出售水烟,卖的是烟草成品称作‘皮丝’。水烟简比旱烟管雅致卫生。抽烟时不用火柴,而用煝头纸卷成的纸捻儿,让一头蓄火发烟,点火时脖子向前一伸吹一口气,纸捻儿就燃烧,点着“皮丝”。戴兴烟店干净宽敞,铺子里的伙计也很客气。这家店是否也售香烟,我可记不清楚了。不过,那时候社会上流行的香烟已经相当普遍,牌子有小囡牌、哈德门、老刀牌、美丽牌、大联珠、黄金龙、白金龙等等,很少见到雪茄烟。白金龙是珍品,一般人是抽不起的。
      金老先生的文章不仅向人们展示了70年前石浦风貌,而且见证了“栽兴烟店”专门出售水烟,卖的是烟草成品“皮丝”。
      2008年4月,“栽兴烟店”的后人——陈根荣等5人、就民族企业“戴兴烟店”居然变成买卖毒品——鸦片的“烟庄”一事,联名向有关部门投诉。
      从本网中级会员小汉旗半个月前回石浦拍摄的照片看,至今,呈现在游客眼前的“栽兴烟店”,仍然是一座乌烟瘴气的“鸦片馆”。
      可以打造旅游产业,不能假造旅游景点。有关部门应立即纠正、消除恶劣影响!

      http://www.54xsr.com/bbs/forum.php?mod=viewthread&tid=25086&highlight=

[ 本帖最后由 成根 于 2009-2-15 14:06 编辑 ]

行走光影 发表于 2009-2-15 14:04

支持:strong

可人 发表于 2009-2-15 14:09

原来是这样的,那确实必须得到澄清!!!那不仅玷污了那家店,更是对经营者的侮辱!!!

小汉旗 发表于 2009-2-15 14:43

完了,完了。俺那知道这么多!无意间卷入一场风波:L :L :L :L

小汉旗 发表于 2009-2-15 15:00

:s2 :s2 俺帮你把照片做清楚一点。

木兰花 发表于 2009-2-15 15:22

看来石浦不是一般的人就可以写了,以后就发发照片了,图文并茂也不需要了。;P ;P ;P ;P ;P

大海 发表于 2009-2-15 15:45

旅游宣传应该,歪曲历史不该。

成根 发表于 2009-2-15 15:55

原帖由 小汉旗 于 2009-2-15 14:43 发表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完了,完了。俺那知道这么多!无意间卷入一场风波:L :L :L :L
:sd 不能怪楼主啊,制假者误导哟!

胡雨 发表于 2009-2-15 16:27

关注中:s2 :s2

象山港邮 发表于 2009-2-15 19:04

支持:se :s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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