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虚 发表于 2009-2-13 10:41

骇人听闻的恐怖车祸:纽约司机拖尸32公里

车水马龙的纽约闹市街头周三上演一幕惊心动魄的恐怖车祸,一名男子遭一架SUV多用途汽车辗过后,再遭一架客货车拖行了约32公里,待客货车司机发现车底下拖着一个人时,该名男子早已气绝,尸身并已严重磨损。客货车司机亦吓得魂飞魄散。

  事发于11日周三清晨约6时15分,遇害男子为厄瓜多尔裔,据悉二十六岁,名叫吉多萨瓦多。他在皇后区一个交通灯位横过马路时,遭一架福特越野车撞倒。越野车司机阿科斯塔立即致电报警,但警方到场后,竟然找不到被撞倒的人。原来和阿科斯塔相距约两个车位的桑切斯由于看不到有人被车撞倒,还以为路上有坑洞就直接驶过去,而那个人的胸口衣服被车子底盘勾到。车底下的人就这样从皇后区,一路被拖行到布鲁克林区。

  桑切斯在行经住宅区放缓速度的时候,一名路人向他挥手,告诉他车底下好像有东西,他这才发现车子下拖了一个人。此时桑切斯已驾车行驶了32公里,距当初事发时将近1个小时。由于拖行了一段长时间,尸身虽然肢体大致完整,但背后的衣服、脚跟、双腿的多层皮肤,臀部及脑壳上的头皮都已经磨光,情景非常骇人。

小曼 发表于 2009-2-13 10:43

:funk: 好恐怖呀

毛毛 发表于 2009-2-13 10:45

有点恐怖。。过马路时要注意两边的车辆。

象山港邮 发表于 2009-2-13 10:48

:funk: :funk:

vinpoo 发表于 2009-2-13 10:56

开车安全第一!
你是开车在地球上的,要注意地球的一切事物!也要提示同是开车人的异常状况!
太空飞物也要注意!:funk:

天涯海客 发表于 2009-2-13 10:57

出了车祸报警的同时也应该设置警告标志的吧?

丹丹 发表于 2009-2-13 13:50

这样的文章,偶一向绕道,楼下的继续跟帖感言。

坏女人有人爱 发表于 2009-2-13 20:35

太恐怖了,难以想像

一根葱 发表于 2009-2-13 20:52

撒噶!!
:se

象山潘潘 发表于 2009-2-14 19:39

:L 阿弥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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