踏雪无痕 发表于 2009-1-12 09:53

小偷上“名校”就不起诉,你怎么看?

今日看到一则新闻,一名成绩优秀的高三学生,因贫穷偷了同学4500元。重庆市涪陵区检察院表示:如果考不上重点大学就起诉他。后来,该学生以超过重点本科30多分的成绩考上名牌大学,便免予起诉。据悉,这是重庆市首例附条件不起诉案。大家一起来谈谈自己的看法

[ 本帖最后由 踏雪无痕 于 2009-1-12 13:18 编辑 ]

纨绔 发表于 2009-1-12 09:54

不表示看法;P ;P

Lisa 发表于 2009-1-12 09:56

路过,去看海鸥:lol

天涯海客 发表于 2009-1-12 10:07

改了就好,惩罚不是目的。

skyhood 发表于 2009-1-12 10:09

小时候偷过地瓜,免于起诉。

银色森林 发表于 2009-1-12 10:11

那要看故事动人不动人了

disksound 发表于 2009-1-12 10:12

这是一种蛮好的激励方法,说不定由于因为该学生的一时冲动导致天才就此沦落,但也要把好尺度,正确引导。现在这个天才已初显锋芒了,说不定将来会变成我们国家的栋梁呢。我个人认为这种办案方法值得商讨与借鉴!

依情 发表于 2009-1-12 10:16

这个小偷家里条件很不好 ,但是学习很好 ,人也很好,就是一时的贪念让他犯错了. 谁能无过?
我们原谅他吧

可人 发表于 2009-1-12 11:03

:) 几年前,我的充值系统被职高的几个学生偷看了帐号及密码(那时刚请了营业员,由于她的大意和操作速度才给他们这样的机会。)并偷窃了里面所有的话费。(5000元以上)被恶意的分别存到他们自己及好友的小灵通里。后来派出所及检察院都建议为了他们的前途,不要起诉他们。觉得惩罚不是我想要的最后目的。主要希望他们改正。所以虽然当时他们给我带来很大的烦恼,最后还是愿意有学校来管教他们。

[ 本帖最后由 可人 于 2009-1-12 11:06 编辑 ]

zjdx235 发表于 2009-1-12 11:05

道义与法律是两码事,检察院的处理意见欠妥

兔兔 发表于 2009-1-12 11:45

:lol :lol :lol

不倒翁 发表于 2009-1-12 12:39

也是一种好办法;P :lol

踏雪无痕 发表于 2009-1-12 13:16

年轻人犯错,上帝也会原谅。这是思想不断解放、社会人性化、人本权益提升的具体体现。司法不是为了惩罚而惩罚,监狱也不应是为了关人而关人。对于初犯、对于那些社会危害性较小的犯罪行为,有条件不起诉正在进入人们的视野。这不仅是重塑新人的一种新途径,同样也会减少监狱与财政供给的负担。“附条件不起诉”作为一项制度创新,已经列入我国今后司法改革的方向。作为一种新生事物,其施行难免会存在探索期,一些案例恐怕也会面临社会与司法界的争议,但任何事物从来就不会“初始完美”。只要过程公开透明,只要司法具有纠偏机制,只要受害与被侵权者认可,相信一些问题就会得到趋于一致的认同。理智者不会因为“附条件不起诉”就有恃无恐,毕竟这终将是一块“污点”。另一方面,倘若有贪官想往这上面“靠”,公众与媒体,特别是我们网络不会光傻看着,吐沫星子也能淹死他。

[ 本帖最后由 踏雪无痕 于 2009-1-12 13:20 编辑 ]

慧诚户外俱乐部 发表于 2009-1-12 15:47

偶是打酱油的

坏女人有人爱 发表于 2009-1-12 20:02

不知道说什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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