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楼 发表于 2008-10-7 10:43

[象山]关于调整我县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甬政发76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我县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调整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从2008年9月1日起,我县行政区域内的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85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7.1元。






                              二○○八年九月十日

[ 本帖最后由 skyhood 于 2008-10-7 13:09 编辑 ]

山鹰猎狐 发表于 2008-10-7 10:49

宁波市规定的是960元,按小时是8元/小时

小妮子 发表于 2008-10-7 11:32

:) :) :)

海外游子 发表于 2008-10-7 12:58

唉,我妈一个月一天都不休息的做,一个月才1000

心情专卖店 发表于 2008-10-7 15:42

:s5 :s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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