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言 发表于 2008-9-28 15:03

臭、臭、 臭...... 茅洋乡要建“养猪场”啦?

茅洋乡将在坟山村一带组建一个占地面积几百亩的“县级养猪场”,要求现有养猪户必须出资4万元入股东,方可迁入“场“内继续饲养。否则,一律不许饲养、续养。原养猪户们苦不堪言......
请同乡网友们替我们说句公道话

[ 本帖最后由 民言 于 2008-10-1 17:11 编辑 ]

胡雨 发表于 2008-9-28 15:06

40万?那么多呀

民言 发表于 2008-9-28 15:08

回复 #2 胡雨 的帖子

所以,农民才叫苦呀!

其实我们村里大大小小养猪户有五、六十户,都是本村农民,靠养猪为生已经很长时间了,长的已经养了几十年。目前,有能力拿出40万元入股的只有1~2户人家。

[ 本帖最后由 民言 于 2008-9-28 15:17 编辑 ]

不锈钢饭桶 发表于 2008-9-28 15:12

我觉得应该把养猪场集体迁往象山民俗文化村,养猪是民俗文化中的重要一环,五谷丰登六畜兴旺才显得有农家特色。

行什 发表于 2008-9-28 15:17

规范养殖,统一资源,是好想法,但每户要40万,不是普通人养殖户能承担的。

西楼 发表于 2008-9-28 15:21

嗯,不够和谐!

sea 发表于 2008-9-28 15:27

回复 #1 民言 的帖子

我们应该要搞清楚40万的依据是什么?现在不是提倡明明白白消费嘛!

hyb-5123 发表于 2008-9-28 15:28

偶外婆家啥时成养猪基地的?老舅在家养了一群鸭,可别也让他出资几十万的:L :L :L

[ 本帖最后由 hyb-5123 于 2008-9-28 15:39 编辑 ]

行什 发表于 2008-9-28 15:30

乡统一建了养猪场,农民还能自己养猪?

心情专卖店 发表于 2008-9-28 15:33

我想我们提的意见也用不到那里去吧,只能听天有命了

民言 发表于 2008-9-28 15:35

回复 #9 糖葫芦 的帖子

农民必须出资4万元,否则一律不许。

[ 本帖最后由 民言 于 2008-10-1 17:12 编辑 ]

山鹰猎狐 发表于 2008-9-28 15:45

老板姓一下子怎么能拿出那么多哈:L

民言 发表于 2008-9-28 15:50

本人认为:
举办养猪场这应该是件大事,需要占用大量的土地资源,而土地又是我们广大农民的,应该召开一个村民代表大会,听听村民们的意见,确定建不建养猪场;
2、出资40万对农民来说是个不小的数目,对该款项有知情权;(要提供明细清单)
3、农田被征用款的问题,应该要统一,不能一户一个价;
4、农民今后还要逐年享受一定的土地补偿金。

[ 本帖最后由 民言 于 2008-9-28 15:53 编辑 ]

毛毛 发表于 2008-9-28 16:01

原帖由 民言 于 2008-9-28 15:50 发表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本人认为:
举办养猪场这应该是件大事,需要占用大量的土地资源,而土地又是我们广大农民的,应该召开一个村民代表大会,听听村民们的意见,确定建不建养猪场;
2、出资40万对农民来说是个不小的数目,对该款 ...
:strong 同意!40万的确多了点!

行什 发表于 2008-9-28 16:14

应该土地入股,一次性卖了,断了以后的生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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