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情专卖店 发表于 2008-7-29 09:33

领养灾区孤儿途径

新闻报道网页为http://jrzb.zjol.com.cn/html/2008-05/19/content_2537896.htm


省爱心事业基金会副秘书长陈九兰女士解释说:“许多报名的好心人都有一个误区,以为收养孤儿和助养是一回事。收养是通过相关部门让孤儿成为自己家的一员,对他们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助养是每人每年担负起一个或几个孩子生活、学习费用。收养比助养的责任要重很多。最好是家庭成员一起来决定。”

  愿意收养灾区孤儿的好心人士经过登记后,由省爱心事业基金会初审,再统一交四川灾区民政部门审定,符合条件的,可按《收养法》有关规定进行孤儿收养。

  省爱心事业基金会还在网上公布了详细的《爱心人士援孤计划实施办法》,详细介绍了申报、审核程序、领养条件、领养标准等等,并提供了多种报名登记方式。

  拨打热线电话85678336、85923556、85678991咨询;

  登录爱心网站www.axcs.cn,查看“认(领)养灾区孤儿实施办法”,进入下载专区,下载《援孤计划内预约登记表》;或者点击直接下载:援孤计划表.doc

  填写完整后发至邮箱myaxcs@yahoo.com.cn或传真、邮寄给基金会,传真号码为:0571-85395063,如在3日内没有得到回复,请打热线电话85678336 进行询问;

  直接到浙江省爱心事业基金会办公室填表。(1911402)

丹丹 发表于 2008-7-29 09:44

谁把我也领养了吧!!

毛毛 发表于 2008-7-29 09:45

原帖由 丹丹 于 2008-7-29 09:44 发表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谁把我也领养了吧!!
你希望谁:lol

心情专卖店 发表于 2008-7-29 09:46

哈哈,那就叫乡网领养你好了,;P

丹丹 发表于 2008-7-29 09:49

原帖由 心情专卖店 于 2008-7-29 09:46 发表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哈哈,那就叫乡网领养你好了,;P
:lol 我已经把自己送进乡网这么久了!!!

林夕 发表于 2008-7-29 09:56

我也希望有人领养我;P

雾隐黑子 发表于 2008-7-29 10:09

我领养丹丹.嘿嘿

小妮子 发表于 2008-7-29 10:10

:) :) :)

雾隐黑子 发表于 2008-7-29 10:14

从现在开始丹丹就是我的了,已经被我领养了

心情专卖店 发表于 2008-7-29 10:15

哈哈,丹丹把QQ关了。跑这里来聊天了啊

雾隐黑子 发表于 2008-7-29 10:23

是的啊,嘿嘿

syukum 发表于 2008-7-29 10:34

支持一下!

如果自己没有小孩,可能会考虑去领养一个。

心情专卖店 发表于 2008-7-29 11:32

:s5 :s5

丹丹 发表于 2008-7-29 13:02

:L 偶觉得还是呆乡网里安全!

雾隐黑子 发表于 2008-7-29 13:57

嘿嘿,已经被我领养了,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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