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什 发表于 2008-7-14 15:23

2007:第十届中国开渔节渔文化旅游工艺品创意设计大赛

2007年的活动,不知什么结果?期待渔文化旅游工艺品早点出现。


第十届中国开渔节渔文化旅游工艺品创意设计大赛公告

http://www.cnxsg.cn   中国象山港  2007-7-27


   为开发象山文化工艺产品,提升象山渔文化品位.做大做强象山渔文化产业,让走进象山的游客“感受象山文化,带走象山名片,留住象山印象”。作为省文化产业促进会成员单位之一的象山县文化产业发展促进会决定结合第十届中国开渔节活动,举办“象山渔文化旅游工艺品创意设计大赛”,现特邀请单位参加。以下是关于此次大赛的有关情况及要求说明:


一.举办者
    (一)支持单位:浙江省文化产业促进会
    (二)主办单位:象山县文化产业发展促进会
    (三)协办单位:县开渔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二.创意设计要求
    (一)取材于象山境内.利用象山本土特产或本地普通材物创作制造的产品.投入批量生产后。对本地产业有带动促进作用。
    (二)虽然利用外地材料,但贴近象山文化背景,能在象山当地投入批量生产.并对本地工艺水平有提高作用。
    (三)具有鲜明的创意.有较好的泉山渔文化内涵.能为公众广泛地认同和接受。
    (四)材料和制作成本相对低廉,适合批量生产。在批量生产后,按当前本地劳动力、材料、能源等现价成本加上适当利税后计算的单件普通品售价不超过200元人民币.价低者优胜。
    (五)创意产品情趣健康,有艺术品位,体现象山渔文化创意特色.高雅者优胜。
    (六)产品单体精巧,美观大方,便于游客携带。属藏品的珍藏保管方便,属用品的实用价值明显。
    (七)参赛作品必须是首创品,不得与象山现有旅游产品相同,不得抄袭、照办他人的创意和作品。
    以上七条除(一)、(二)两项二者选一外,需同时具备。

三、报送参赛作品
    (一)参赛品必须是经创意设计后制作的完整成品。
    (二)报送参赛品的同时,应报送创意设计生产流程文字材料。
    (三)报送的参赛品应有包装物创意说明表述,包装物创意设计为作品创意设计的组成部分。
    (四)报送的参赛作品获奖的,作品归大赛组委会所有;未获奖的,作品可由本人前来领回,文字资料一律不退。

   四、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设一等奖一名,奖金5000元;二等奖3名,奖金各2000元;三等奖6名,奖金各500元;优秀奖10名,价值200元的奖品各一份。必要时设特等奖一名,奖金一万元。

五、其他说明
    (一)参赛作品样本请于8月31日前送象山县文化产业发展促进会秘书处(象山县丹西街道顺达路177号四楼),联系人:徐振裕、张建华,联系电话:13306600003,65756608

    (二)所有获奖作品,决定于第十届中国开渔节期间通过县级各类新闻媒体予以公布,并颁奖。
   (三)本次大赛各项规程解释权属象山县文化产业开发促进会。


象山第十届中国开渔节
渔文化旅游工艺品创意设计大赛组委会
二00七年七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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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情专卖店 发表于 2008-7-14 1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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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妮子 发表于 2008-7-14 1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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