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根 发表于 2008-6-30 15:14

一起意外事故 地下恋情曝光


       韩先生45岁,在杭州打工,有一个32岁的情人。两人都有家室,秘密交往两三年。
       4月13日上午,韩先生发短信给情人,邀她到萧山义桥镇一家小旅馆约会。
       这家小旅馆位置偏,收费也便宜。韩先生以前来过几次,和老板混了个脸熟。
       那天,韩先生一来,入住手续还没办,老板娘就把他安排到二楼的205房间。
       情人如约而至。韩先生说要洗澡,房间里有热水器,但煤气瓶在一楼。韩去找老板娘,老板娘拧开一楼的煤气瓶。两人门窗紧闭,双双沐浴。傍晚6点多,老板见两人迟迟没动静,开门查看,发现两人躺在床上不省人事。
       经抢救,韩先生捡回一条命,但情人煤气中毒死亡。死者家属先是控告韩先生谋杀,被警方排除后,又将韩和旅馆老板告上法院,索赔24万多元。
       经查,那台热水器没装烟道,用了三四年,从没检修过。
       法官当庭宣判,旅馆老板因没有提供合理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赔偿死者家属全部损失的80%,即20余万元。
       韩先生也是受害者,不用赔。死者自担20%。[来源:都市快报]

huizi111222 发表于 2008-6-30 15:27

义桥还有这等事????

查无此帅哥 发表于 2008-6-30 15:45

事实的教训告诉我们,“情人约会”要去高档宾馆:lol

林夕 发表于 2008-6-30 16:49

原帖由 在路上 于 2008-6-30 15:45 发表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事实的教训告诉我们,“情人约会”要去高档宾馆:lol
:L :L :L

大海 发表于 2008-6-30 17:13

小样,都敢养二奶了,还去这种小旅馆?小吊模子。:L

小妮子 发表于 2008-6-30 17:28

呵呵,估计那个男的 再也不敢找情人了 。。。。就算找情人也不会去那小宾馆了

沙滩 发表于 2008-6-30 18:19

在这里着重提醒一下裤子。

错觉 发表于 2008-6-30 18:25

自做孽
;P

贝凯利 发表于 2008-6-30 19:59

现在那男的活着比死更难受。

海中鸟 发表于 2008-6-30 20:19

;P 哈哈哈哈
无独有偶
象山前几天也发生过类似的事故,18岁的女生在步行街会情人。也是同样的煤气中毒。双双到马克思那里报到。

心情专卖店 发表于 2008-6-30 22:00

哈哈,真倒霉

白松 发表于 2008-6-30 22:11

现在的社会做情人都难了。

胡雨 发表于 2008-7-1 10:14

原帖由 在路上 于 2008-6-30 15:45 发表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事实的教训告诉我们,“情人约会”要去高档宾馆:lol


:lol :lol :lol 真理。前一段被摄像偷拍的夫妻两个,也是在小宾馆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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