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的同乡对陈良宇的判决有何反响?
中共中央政治局原委员、上海市委原书记陈良宇11日下午被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两项罪名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8年,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30万元。上海的同乡对陈良宇的判决有何反响? 上海市委书记,个人财产人民币30万元?还受贿?清管那!
象山随随便便一个乡镇干部查一下都不止30万吧! 政治牺牲品啊
:)
回复 #2 沙滩 的帖子
老弟你看的也在粗略了,应该是239万元,脏款已经上缴了,我还想既然上缴了那怎么还没收个人财产30万呢? 祖国叫我拿什么爱你~~~~~~~~~管理员操作:所插广告已删除 !
[ 本帖最后由 胡雨 于 2008-4-13 21:06 编辑 ] 怎么出现了衣服?:lol http://www.54xsr.com/bbs/thread-13557-1-1.html 典型的司法不公,为什么上海的案子要移到天津审理?是出于上海的司法人员包庇?那就摆明了上海的司法存在不公正不民主。天津如果有同样的陈案,是不是也会移交到上海或什么地方审判,回答是肯定的;这就说明我们国家的司法体制本身存在不公正。唉,什么时候媒体、司法等能真正体现大众的声音啊。 公平,公开,公正,是针对谁说的? 这个话题有点敏感,请版主加点阅读权限。 原帖由 一根葱 于 2008-4-12 09:16 发表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政治牺牲品啊
:)
说的好,陈实在是可怜,毕竟也算是半个老乡了,同情一下吧. :sd :sd :sd :sd 古代大员犯罪都是要押回京城处理,现在也一样,天津是陪都。 判轻了,罚少了。对天下臣民也有了个交代了。 上海,这么大一个城市的市委书记,200多万,很多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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