鸢鸢鸢 发表于 2008-2-28 21:29

艳照事件引起的~~

北京警方21日称,传播色情照片超过200张就可以判刑.

忙了半天,终于拨通了010—110,看来这条线还真忙呢,该不会都和我一样忙着自首
吧。
  “首都110吗?我要自首!”
  “犯啥事了?”
  “我传了全套艳照共400多张给很多朋友。当时稀里糊涂的,还以为这是公民的合
法权利呢,唉,我后悔死了……”
  “你哪里的?”
  “杭州的。”
  “那你到杭州当地的派出所去自首吧。”
  “杭州公安后知后觉,至今没有表态说那样做违法;首都公安觉悟高,我要向你们
自首!”
  “既然杭州还没这规定,那你就别自首了。”
  “那可不成,我要挽救我自己,非自首不可,否则,我在罪恶的深渊……”
  “有病!”
  “你才有病!我只是在行使公民自首权而已。杭州自首不了,我就投奔北京。谁也
无法剥夺我自首的权利!”
  “早知今日,何必当初?”
  “我糊涂啊,上了香港警察的当。起初他们也说这样做违法来着,后来又定性说朋
友间传阅不违法。我就这样中了资本主义的邪,到处给朋友传照片。幸亏你们这次及
时表态,才使我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不,罪孽啊。”
  “既然这么有诚意,那你就到北京来自首吧。”
  “那太好了, 你们得狠狠地处罚我,最好把我关到奥运会开幕那天。我要净化自
己的灵魂,给全国淫民一个严厉的警示,就算是向2008北京奥运会献礼了。”
  “来了再说,我们依法办事。”
  “这就动身。恩,顺便问一下,我大老远跑来自首,你们给报销车费不?”
  “……”
  “还有,北京的伙食咋样?听说全国各地都往北京运蔬菜……”
  “嘟……嘟……嘟……”

白松 发表于 2008-2-28 21:33

这也行;P

空子 发表于 2008-2-28 21:37

估计过几天,北京的警察就顺着这电话号码,让杭州的警察找上门来接受自首了。;P

skyhood 发表于 2008-2-28 21:44

地区差异,北京人们生活在犯罪边缘。

一根葱 发表于 2008-2-29 01:01

汗,,强人那。110都敢嫖

小妮子 发表于 2008-2-29 07:39

:) :) :) :)

查无此帅哥 发表于 2008-2-29 09:06

哈哈看过好几个不同的版本了

大肚 发表于 2008-2-29 10:14

:funk: :funk: :funk:

小帅 发表于 2008-2-29 14:09

:strong :strong :strong

鸢鸢鸢 发表于 2008-2-29 20:49

回复 #7 在路上 的帖子

版本的确很多

touareg 发表于 2008-2-29 20:54

原帖由 鸢鸢鸢 于 2008-2-29 20:49 发表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版本的确很多


都发上来看看

鸢鸢鸢 发表于 2008-3-1 12:33

不忽悠,那能引你们一笑呢?俗语说的好“笑一笑,十年少”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艳照事件引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