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雅书生 发表于 2008-2-26 13:25

请纨绔前来领稿费

我网会员ltvt2a5wo转载了你的图片,被"今日象山"报刊登.2月25日本报刊发了《元宵节“失味”遭网友批评》的文章,请到县新闻中心311办公室领取稿费单,联系电话:65756575。

图片原帖地址http://www.54xsr.com/bbs/thread-12557-1-1.html

清雅书生 发表于 2008-2-26 13:30

回复 #1 清雅书生 的帖子

题外话:同乡网里的摄影作品大都是县摄影协会会员的劳动成果,请网站加以保护,如需转载请与作者取得联系.个人观点仅供参考.;P

空子 发表于 2008-2-26 13:37

应该的,:strong :strong

ltvt2a5wo 发表于 2008-2-26 13:39

书生说的在理,所以我建议个人要针对性的加强对自己作品的保护,发到论坛上前加上个人水印,原稿要自己收藏不便外露。

纨绔 发表于 2008-2-26 14:34

悄悄问一下,有多少稿费可领啊?:lol :lol

ltvt2a5wo 发表于 2008-2-26 14:38

买包烟的稿费肯定有的拉,现在就去领吧,领来请客哦!o(∩_∩)o...

清雅书生 发表于 2008-2-26 14:55

回复 #6 纨绔 的帖子

大约一包云烟的钱,请与张秋临联系:s5

蔡启发 发表于 2008-2-26 15:04

我往往领到稿费一请客就贴钱,有时候就懒得领稿费.

纨绔 发表于 2008-2-26 15:12

原帖由 蔡启发 于 2008-2-26 15:04 发表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往往领到稿费一请客就贴钱,有时候就懒得领稿费.
那俺放着以后多了再领。要不然连打的钱都不够。;P ;P

ltvt2a5wo 发表于 2008-2-26 15:31

糖葫芦泡汤更好吃

清雅书生 发表于 2008-2-26 15:32

回复 #14 纨绔 的帖子

长期保存,啥时候领都可以

火火 发表于 2008-2-26 15:33

侵权可以上诉的

空子 发表于 2008-2-26 15:34

哈哈哈,裤子,请客请客!让你向咱小象同志学习学习赔本的滋味!;P

山鹰猎狐 发表于 2008-2-26 15:38

裤子请客:lol

大海 发表于 2008-2-26 16:13

:lol 裤子要破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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