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调整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
为贯彻从紧的货币政策,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2007年12月21日起调整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由现行的3.87%提高到4.14%,上调0.27个百分点;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由现行的7.29%提高到7.47%,上调0.18个百分点;其他各档次存、贷款基准利率相应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保持不变(具体水平见附表)。此次调整有利于防止经济增长由偏快转为过热,防止物价由结构性上涨演变为明显的通货膨胀。 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调整表单位:%
调整前利率 调整后利率 调整幅度
一、城乡居民和单位存款
(一)活期存款 0.81 0.72 -0.09
(二)整存整取定期存款
三个月 2.88 3.33 0.45
半 年 3.42 3.78 0.36
一 年 3.87 4.14 0.27
二 年 4.50 4.68 0.18
三 年 5.22 5.40 0.18
五 年 5.76 5.85 0.09
二、各项贷款
六个月 6.48 6.57 0.09
一 年 7.29 7.47 0.18
一至三年 7.47 7.56 0.09
三至五年 7.65 7.74 0.09
五年以上 7.83 7.83 0.00
三、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五年以下(含五年) 4.77 4.77 0.00
五年以上 5.22 5.22 0.00
[ 本帖最后由 白松 于 2007-12-20 19:21 编辑 ] 唉。。 又来这招,股市不吃这一套。 是该叹息!
央行的手段,穷得只剩下加息了! :L :L :L :L :L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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