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米 发表于 2007-11-24 09:55

由新闻《丈夫拒不签字手术致怀孕妻子死亡》而深思(原创)

浏览新闻是我每天的必修课,发现很多事情只有以极端形式表现出来,使人震惊,但却未必引起人们的深思。

      11月21日下午,一名孕妇因难产生命垂危被其丈夫送进北京某医院。但由于丈夫始终拒绝在剖腹产手术通知单上签字,三小时后孕妇抢救无效死亡。让人震惊的是,在抢救过程中,这名男子任由院方、110警察以及许多病人及其家属苦苦劝说——一名住院病人甚至表示只要签字就奖励他1万元,依然坚持认为妻子只是感冒,“好了就会自己生了”。这名孕妇入院时身无分文,但医院决定免费救治;医院在男子拒绝签字的情况下,还试图通过110寻找其他家属;院方甚至找来医生想看看男子是否存在精神异常。更为重要的一点,院方就此紧急上报市卫生系统各级领导,得到明确指示:如果家属不签字,不得进行手术。

      事实似乎不容置疑,一切责任均在于这名男子身上。在医院决定免费救治的情况下为何该男子一直苦苦不签字?难道精神上有问题?事实上院方请来精神方面医生对其诊断,其并无精神方面障碍。从“依然坚持认为妻子只是感冒,‘好了就会自己生了’”这句话中隐约能够看出他或者是他的妻子是想自然分娩,而不是剖腹产,做手术,并且妻子在要生产之前真的是感冒了。再加上确实经济上有困难,无法面对将来的各种费用,并且该男子可能又对别人的帮助(只要签字就奖励他1万元)有心理上的“没面子”或有不信任的疑虑。

      以上是我对该男子拒绝在剖腹产手术通知单上签字的种种猜测。但是相关部门的劝说到底是怎么个劝说法呢??这个新闻没有报道,我不得而知。压迫式或强迫式劝说?这个肯定存在。院方将剖腹产手术通知单向该男子一递:“在不进行手术,一切后果自负!!”人的行为在紧要关头很多是琢磨不定的,(你偏让我签,我就不签,我就觉得自然分娩好,只要你们把感冒治好就行)为何不请心理医生对其进行心理疏导?

   医院似乎已穷尽其所能,只是没有家属授权而不敢进行剖腹产手术。但医院这样做就足够了吗?值得追问的是,在救治方案如此明确的情况下,医院为何不敢坚持自己的专业判断?还有,在“违规”与救死扶伤二者之间,何者最为重要?
  
      有关管理部门的“指示”让人不无遗憾地看到,管理部门并没有高举人道主义原则,以人为本,以爱惜生命为重。显然,“如果家属不签字,不得进行手术”的“指示”是对其妻子和肚子里孩子的生命的亵渎。为何他们的生命就要服从家属的签字??特别是在这起事件中,孕妇必须采取剖腹产可谓定论,否则医院院长不会亲自出来劝说家属,那么,管理部门为何不能勇于承担责任——实际上应当说是职责,以“生命第一”为依归呢?

       悲剧已经发生,两条生命已经离开了我们。我们如何规避以后可能发生的类似问题?如何在极端情况下采取必要的措施保障可贵的生命?

小帅 发表于 2007-11-24 12:43

那个男的是不是有病? 还有 再不签字 医院也要救人 难道就被规定套死了吗?

不倒翁 发表于 2007-11-24 13:19

一个人的生命得由她老公来决定,可悲!现在的法律怎么了?!

wqs202662 发表于 2007-11-24 13:48

LZ深沉的议论值得钦佩

空子 发表于 2007-11-25 07:58

昨天看了电视上报道的新闻,据说这对男女并未结婚,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妻子和丈夫。当然这是题外话……
我觉得出于人道,作为医院应该在交涉的过程中明显看得出该男子的精神取向,看得出此人的性格特点,既然他如此怪异,又何必拘泥于规定?难道就应该眼睁睁看着人在医院里死去?而且是一尸两命?签字与不签字,真的比人命还重要吗?

胡雨 发表于 2007-11-26 09:24

:s2 媒体也在持续关注中。lz有心了

gamesover 发表于 2007-11-26 21:29

医院也的确有苦衷,如果没家属同意,不管事后出不出问题,医院都吃不了兜着走
如果有朋友是医生就知道医患关系现在多紧张了
当然从人道主义出发,我倾向即使没人签字,医院也要手术,但恐怕多是书生意气
归根到底是中国医保制度的失败

丹丹 发表于 2007-11-27 21:07

我也看过报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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