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西方文化的差异[乳房篇]
对乳房所持的态度
史前时代。我国曾出土一些新石器时代的女体雕像,乳房肥硕,臀部丰满。不过,就文字记载而言,乳房归入隐私,很少提及,巨乳更远离中国特色。上古描写美女的诗文无微不至,然而基本都遗漏了乳房。《诗经· 硕人》写女子的手、皮肤、颈、牙齿、眉毛、眼睛,不提乳房。司马相如《美人赋》写东邻之女“玄发丰艳,蛾眉皓齿”,没有乳房。
曹植《美女篇》和《洛神赋》也是如此,尤其《洛神赋》铺排华丽,堪称对女性身体的详尽描述,可是胸部阙如。谢灵运《江妃赋》也一样,对胸部不赞一词。六朝艳体诗,包括后世的诗词,尽情歌颂女子的头发、牙齿和手,对女性乳房视而不见。敦煌曲子词提到乳房,如:“素胸未消残雪,透轻罗”、“胸上雪,从君咬……”不过,反映的是西域新婚性爱的习俗。在华夏文化中,乳房没有成为审美的对象。
在古代笔记里,可见到乳房的蛛丝马迹。《汉杂事秘辛》描写汉宫廷对梁莹的全身体检,堪称巨细无遗,居然提到了她的乳房,只有“胸乳菽发”四字。菽是豆类的总称,大约形容她的双乳刚刚发育,仿佛初生的豆苗,非常娇嫩。另外,《隋唐遗史》等多种笔记记载了杨贵妃的故事,说是杨贵妃和安禄山私通,被安禄山的指甲抓破了乳房,她于是发明了一种叫“诃子”的胸衣遮挡。又传说,杨贵妃有次喝酒,衣服滑落,微露胸乳,唐玄宗摸着她的乳房,形容说:“软温新剥鸡头肉。”安禄山在一旁联句:“滑腻初凝塞上酥。”唐玄宗全不在意,还笑道:“果然是胡人,只识酥。”安禄山描写的是乳房的触觉,未免过分,褚人获《隋唐演义》便评论说:“若非亲手抚摩过,那识如酥滑腻来?”
胸部的重要性
房中术是专门讲性爱技巧的,汉唐最盛,其中也极少涉及乳房在性爱中的作用。如何选择好女,《大清经》等书列举了耳、目、鼻、皮肤等标准,对乳房却不做要求。《玉房秘诀》倒是说了乳房,然而是“欲御女,须取少年未生乳”,竟排斥了乳房。乳房在上古和中古性爱生活中都显得无足轻重。
宋以后,房中术的著作少了,然而春宫画和情色文学发达起来。春宫画并不强调女子的胸部,乳房也不丰满。情色文学里对乳房的描写也简陋得不像话,通常是“酥胸雪白”“两峰嫩乳”,便敷衍了事。《浪史奇观》里,“浪子与妙娘脱了主腰,把乳尖含了一回,戏道:‘好对乳饼儿。’”《乔太守乱点鸳鸯谱》:玉郎摸至慧娘的胸前,“一对小乳,丰隆突起,温软如绵;乳头却像鸡头肉一般,甚是可爱。”《株林野史》描写子蜜与素娥调情,算是在乳房上大做了文章:“因素娥只穿香罗汗衫,乳峰透露,遂说道:‘妹妹一双好乳。’素娥脸红了一红,遂笑道:‘哥哥你吃个罢。’子蜜就把嘴一伸,素娥照脸打了一手掌道:‘小贼杀的,你真个吃么?’子蜜道:‘我真个吃。’遂向前扯开罗衫,露出一对乳峰,又白又嫩,如新蒸的鸡头子。乳尖一点娇红,真是令人爱杀。”还有《红楼梦》,书中塑造了一群美丽女子的形象,可是我们全不知她们的胸脯大小。尤三姐施展性诱惑时:“身上穿着大红小袄,半掩半开的,故意露出葱绿抹胸,一痕雪脯。”仅此而已。
20世纪初西方的乳房崇拜漂洋而来
中国的古典情爱文化,都像尤三姐的装束,只露出葱绿抹胸、一痕雪脯。乳房的确与性有关,然而和肩、腹、臀等其他部位一样,没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好的乳房是小乳,古人又称丁香乳,所以女子不但不隆胸,反而束胸。现代作家张爱玲在《红玫瑰与白玫瑰》里描写过这种古典乳房,她用的是白话,精彩得多:“她的不发达的乳,握在手里像睡熟的鸟,像有它自己的微微跳动的心脏,尖的喙,啄着他的手,硬的,却又是酥软的,酥软的是他的手心。”在西方文学以及现代情爱文学中,丰盈的乳房向来扮演性感的主角,在古代中国,占据这个中心位置的是脚,是三寸金莲。
中国的足崇拜传统在20世纪初中断,西方的乳房崇拜漂洋而来,落地生根。 :strong :se :se :L :L :L
瑞典妇女坚持在“公开场所”坦胸露乳
瑞典如今正在兴起一次非同寻常的运动:众多女性要求男女平等,努力捍卫在全国各地游泳池内不戴乳罩游泳的权利。
坚持在公开场合坦胸露乳的女性为此成立了一个名为“裸胸”的活动小组,积极组织裸泳活动。她们对今年8月在乌普萨拉市发生的事件极为不满,当时两名拒绝遮住裸乳的姑娘被强行赶出游泳池。22岁的当事人拉格尼尔德-卡尔森解释说:“这也是个男女平等的问题。这种态度刻意关注它(露乳)的性问题,侵害了女人的权利。如果女人必须戴乳罩的话,那么男人也应同样。”
“裸胸”运动新闻秘书阿斯特里德-赫尔罗特指出,她们要求在公开场合坦胸露乳的出发点是想强调乳房只是生理器官而已,努力使女性的乳房摒弃过多的性色彩,实现女性乳房去性化的目标。她说:“我们希望我们的乳房只是普通的乳房而已。我们同样并不反对在足球比赛中脱掉球衣。”
据悉,“裸胸”运动小组自成立后已在瑞典南部地区公众游泳池内两次举行裸乳游泳活动,结果每次都被泳池管理员强行要求远离公众场合。瑞典巡视官本月将受理受辱妇女的相应投诉:lol 。[来源:中国新闻网 (毕远)]
[ 本帖最后由 成根 于 2007-11-17 17:13 编辑 ] :L :L :L 中国的足崇拜传统=三寸金莲
三寸金莲属於古代的审美习俗,它源於“女子以脚小为美”的观念。女子到了一定年龄,用布带把双足紧紧缠裹,最终构成尖弯瘦小、状如菱角的锥形。双足缠好后,再穿上绸缎或布面的绣花的尖形小鞋(弓鞋),此即为“三寸金莲”。
实际上,“三寸金莲”仅属於书面用语,日常语言中常用的则是“小脚”(南方),或“小脚儿”(北方)。
网上有些文章或报道把女子缠足后所穿的小鞋(弓鞋)也称作“三寸金莲”,这是不对的。“三寸金莲”实际上就是经过缠裹后的尖形小脚,但由於这样的尖形小脚又是时刻不离所穿的弓鞋的(睡觉时换上睡鞋,也是一种软面小鞋),所以也可以把“三寸金莲”看作是尖形小脚与弓鞋的复合体,但无论如何,单纯把弓鞋称作“三寸金莲”显然是概念上的错误。
也有人把缠足女子所穿的弓鞋称作“莲鞋”,这也是不对的。“莲鞋”这一称谓仅仅是现代某些个人的叫法,自五代起至清末的大量的书中并无这样称谓的记载,所以并不公认,所以这样的称谓也应摒弃,而以“弓鞋”、“绣履”或“弓鞋绣履”为正名,在日常用语中则称之为“小鞋”或“小脚鞋”。
三寸金莲的“三寸”有极言其小的含义。其实并非一定要小到三寸。考缠足起於五代时期(公元960年前后),并一直延续到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前后,这期间不知更换了多少朝代,各个时期的度量衡也不尽相同,如果说一定要“三寸”,那麽,要哪个朝代的“三寸”就成了大问题。缠足是纯粹的民间行为,它是以约定俗成为基础的,并没有严格的尺度。足的大小观念在女性群体中的比较中产生,当然有愈缠愈小的趋势,以至於有小於三寸的小脚,但这绝不是主流,因为这样的小脚几乎是不能走路的,可以说这是一双废脚。所以是不足为训的。当时公认的标准是:脚缠得小而又能走路方为美足,这样的小脚一般在三至四寸之间(10-13.2 cm)。
现代还有人把三寸左右的小脚称作“金莲”,把四寸左右的小脚称作“银莲”,五寸左右的小脚称作“铁莲”,这实在是毫无根据的杜撰,而且甚属滑稽,与正统的缠足民俗相去甚远。事实上,一个女子,只要双足缠成尖形并且四趾弯向足底,就一律称之为金莲,至於金莲的大小则另有别论。这才是缠足民俗的本原含义。 :se :se :se 说的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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